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有關情況
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有關情況。
一、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及時下撥財政存量資金
(一)2015年8月,審計指出截至2014年末車輛購置稅補助公路、水路建設項目資金累計結轉結余達640億元的問題后,交通運輸部高度重視,采取多項措施,推動各地化解存量資金。截至2016年3月末,結轉結余的車輛購置稅存量資金已完成支付573.3億元,占結轉結余資金總量的89.57%。
(二)2016年2月,審計指出吉林省琿春市2886.78萬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級補助專項資金在財政部門結轉2年以上未統籌使用問題后,琿春市積極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截至2016年3月末,已將上述資金撥付至建設單位用于項目建設。
二、統籌回收閑置資金,及時盤活財政存量資金
(一)2015年12月,審計指出安徽省合肥市本級人防易地建設費結存6.58億元問題后,合肥市財政局于2016年2月25日將6.58億元專戶存儲的資金全額繳入國庫統籌使用。
(二)2016年2月,審計指出山西省財政廳對歷年已安排給財政廳機關的補助經費9729.13萬元未進行統籌安排和使用,導致資金長期閑置問題后,山西省財政廳積極整改,截至2016年3月末,除繼續用于實物庫等項目建設的資金外,其余3412.45萬元已交回省級財政。
(三)2016年2月,審計指出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財政局農業綜合開發報賬資金專戶有217.24萬元長期閑置,未按規定盤活問題后,明山區人民政府及時整改,當月將閑置的資金收回國庫,并下撥用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方面支出。
時間:2016-05-19 責任編輯:l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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