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湖南文理學院是一所多學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專業涵蓋文、理、工、農、史、法、經、管、教、藝10大學科門類。
第三條學校設有文史學院、外國語學院、法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體育學院、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化學化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資源環境與旅游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土木建筑工程學院、芙蓉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 18個學院和1個現代教育技術中心。
第四條學校設有漢語言文學、新聞學、英語、日語、思想政治教育、歷史學、法學、地理科學、旅游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化學、應用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網絡工程、生物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農學、動物科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自動化、通信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土木工程、城市規劃、教育技術學、音樂學、舞蹈編導、美術學、藝術設計、動畫、體育教育、社會體育等42個本科專業(其中2012年教育技術學和動畫2個專業暫停招生),面向全國31 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另外,我校與英國伍斯特大學合作,開辦了生物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和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等3個專業的國際教育項目。
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國標代碼10549,省招生代碼4318)
第七條辦學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八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學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教育部及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工作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執行學校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辦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4、組織省外藝術類專業考試,并按國家相關規定核發專業考試合格證。
5、根據國家核準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考生,并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遺留問題。
6、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及其它有關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安排的有關招生方面的工作。
7、協助教務處、學生工作部等有關部門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
8、上報有關招生數據。
9、做好年度招生工作總結。
第三章招生條件
第十條按照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頒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招生就業處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學科發展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等因素,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和校長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招生就業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三條招生就業處將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生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寄送有關省(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除英語和日語專業外,其它專業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
第十六條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學校依據各省(市、自治區)確定的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按志愿先后、分數高低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專業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數高低排序。若所報專業已滿,又不服從調劑的,則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凡我校單獨設置藝術類專業考點的省份,其藝術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單獨考試。我校根據招生計劃數、報考人數和專業考試成績,嚴格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比例發放湖南文理學院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我校未設置藝術類專業考點省份的考生,應獲得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合格證。
凡獲得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40%+校考專業分×6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條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二十三條錄取結果通過我校的招生信息網公布,并用特快專遞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處和黨政辦、組織部、審計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第六章招生工作紀律
第二十五條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六不準”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制度,嚴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審定標準執行。各項收費標準見《招生簡章》或《入學須知》。
第二十八條學校建立了以獎、貸、助、補、減等方式資助貧困生完成學業的幫困工作體系。
第二十九條學校各學院及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見招生簡章、報考指南和學校網站。
第三十條學校網址:http://;招生就業處網址:http://;招生辦公室信箱:huaszsjyc@;招生咨詢電話:0736-7186057、0736-7186059。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則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就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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