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師補報名相關事項須知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含專科)學歷。
(二)符合上述報名條件,暫未取得學歷(學位)的大學生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以前年度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5日9:00至7月15日24:00。報名人員應于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程序。 (已結束)
2017年9月1日9:00至9月10日24:00為補報名時間。
9月30日至11月3日,開通機考模擬練習;
11月4日至11月5日,舉行考試。
三、考試時間
1.新考試科目:
2017年11月4日 09:00-12:00 資產評估基礎
2017年11月4日 14:00-17:00 資產評估相關知識
2017年11月5日 09:00-12:00 資產評估實務(一)
2017年11月5日 14:00-17:00 資產評估實務(二)
2.原考試科目:
2017年11月4日 09:00-11:30 經濟法
2017年11月4日 13:00-15:30 財務會計
2017年11月4日 17:00-19:30 機電設備評估
2017年11月5日 09:00-11:30 建筑工程評估
2017年11月5日 14:00-17:00 資產評估
四、成績認定
1.除《資產評估相關知識》試卷卷面分滿分為150分外,其他科目試卷卷面分滿分均為100分。答卷由中評協組織評閱。
2.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經中評協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認定后,由中評協發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打印成績單。
3.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4年內,參加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免試人員參加3個科目考試,其合格成績以3年為一個滾動管理周期,在連續3年內取得應試科目的合格成績,可取得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
原科目有效成績調整為新科目后,有效成績從2017年起算。
網站地圖
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