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7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促進涉稅專業服務行業規范健康發展,國家稅務總局修訂了《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現予以發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渡娑悓I服務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8號發布,2019年第43號修改)的附件《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
國家稅務總局
10月30日
鏈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的公告》的解讀
時間:2020-12-02 責任編輯:j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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