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補充規定
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補充規定
一、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考試《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增設“銀行管理”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報考。
二、《銀行業專業實務》“銀行管理”專業類別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
三、在連續的2次考試中,參加《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科目和《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銀行管理”專業類別考試合格,即可取得銀行業專業人員銀行管理專業類別初級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取得《銀行業專業實務》科目多個專業類別合格成績的,由中國銀行業協會秘書處核發中國銀行業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專業人員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可在變更專業工作崗位時使用。
時間:2015-08-11 責任編輯: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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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