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注冊稅務師考試報名時間12月28日起
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粵人考〔2010〕7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國稅局、地稅局,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2號),現將我省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8日9:00-2011年1月21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進入我省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交費及報名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交費確認,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在省人事考試局進行網上交費。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1年1月21日17:00。網上交費完成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與報名相關材料一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考后系統不再支持下載,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后果自負。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自行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先行審核。報名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即2011年1月31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匯總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7個工作日內將審核后的合格人員報名資料送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復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7日 | 下午2:00-4:30 | 財務與會計 |
6月18日 | 上午 9:00-11:30 | 稅法(一) |
下午2:00-4:30 | 稅法(二) | |
6月19日 | 上午9:00-11:30 | 稅收相關法律 |
下午2:00-4:30 | 稅務代理實務 |
三、考試方式
(一)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實行滾動考試,3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5個科目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方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2科)條件的考生,須在當年內通過2個科目(成績不予滾動)。
(二)《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監考人員在考前務必提醒考生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其余4個科目為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五)考試教材
考試教材征訂工作由省國家稅務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網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網站地圖
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