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凸顯公共財政缺失
6月27日,受國務院委托,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這是自審計法實施以來,審計署連續第11年開展中央預算執行審計。
一如既往,內容重點為報告預算執行審計情況,主要包括財政部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國家發改委組織分配中央政府投資和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預算執行審計,以及社保基金、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資金、三峽庫區移民資金的管理使用、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和收費公路的建設管理審計。
今年審計報告的重點仍為中央預算執行審計。共審計了56個中央部門,對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等23個部門、單位點了名。
如同去年的審計報告,財政部被第一個點名,審計報告發現,財政部在預算執行中存在八個方面的問題。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06年底,財政部存在對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結余的項目資金174.22億元長期掛賬,未清理繳回預算等問題。審計報告認為,財政部的違規做法,“削弱了預算的約束力,不利于政府和人大對這部分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容易產生資金分配的隨意性”,“影響了中央預算的完整性”,“有悖于公平稅負原則”等。
審計查出的財政部存在的問題,在其他部委和單位也屢有發生。如國家發改委自行調整項目總投資,不按基本建設程序下達投資計劃;環保總局、煙草局、民航總局三個部門多報多領財政資金8489.2萬元;南水北調辦、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擠占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等8.59億元;供銷總社、新聞出版總署等15個部門截留、少報和轉移資金等3.94億元;衛生部、國家信息中心等12個部門存在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涉及金額1.85億元;煙草局、教育部等19個部門存在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涉及金額190.03億元。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要求,審計署還對25個中央部門2006年度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并延伸審計了203個所屬單位,查出各類問題22.67億元,占審計資金量的6.2%。
“預算執行的違紀資金超過審計資金量的6%,這樣的預算執行報告能被通過嗎?”審計署審計科研所副所長崔振龍認為,在國際上,違紀資金達到0.5個百分點都是不能接受的。
延續去年審計報告的特點,審計報告重點反映了部門及所屬單位存在的一些共性的問題,如多報多領財政資金、擠占挪用專項資金、轉移財政資金及違規收費等。其中財政部追加部門預算、部分年初預算資金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預算中安排的下崗職工微利項目貸款貼息資金執行率低以及部分中央部門多報多領財政資金的問題,反映出預算編制不夠科學和合理;財政部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結余的項目資金長期掛賬、應繳未繳預算收入、在部門預算之外安排資金,發展改革委未報經批準調整概算、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中央部門擠占挪用預算資金等問題,反映出預算執行不嚴格。
強化預算約束、細化預算、完善部門預算、將所有政府收入納入預算、強調預算的完整性和提高預算編制準確性等目標,是近年來財政部推進公共財政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相應的規章制度也由財政部負責制定。對于部門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財政部也有相當大的監督處罰權力。而此次審計報告顯示,財政部一再強調其他部門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規范,自身卻多有觸犯。這也是近年來預算執行出現“屢審屢犯”的重要原因。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報告提出了具體建議,即首先要嚴格執行預算,維護政府預算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此外,財政部要盡快建立科學合理的支出標準和預算定額,進一步細化預算,提高年初預算資金分配的到位率。中央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項目庫,打好預算編制基礎;逐步公開部門預算,建立預算執行的日常監督機制;加強支出預算的測算,并按照批復的預算嚴格執行,增強預算的剛性約束。
報告認為,有些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還反復出現,除了一些部門、單位遵紀守法意識和管理工作有待加強,也反映出行政管理體制尤其是財稅體制上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亟待解決,要“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尤其是財稅體制改革,從根本上解決中央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財經雜志 王長勇 2007-7-11)
一如既往,內容重點為報告預算執行審計情況,主要包括財政部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國家發改委組織分配中央政府投資和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預算執行審計,以及社保基金、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資金、三峽庫區移民資金的管理使用、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和收費公路的建設管理審計。
今年審計報告的重點仍為中央預算執行審計。共審計了56個中央部門,對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等23個部門、單位點了名。
如同去年的審計報告,財政部被第一個點名,審計報告發現,財政部在預算執行中存在八個方面的問題。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06年底,財政部存在對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結余的項目資金174.22億元長期掛賬,未清理繳回預算等問題。審計報告認為,財政部的違規做法,“削弱了預算的約束力,不利于政府和人大對這部分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容易產生資金分配的隨意性”,“影響了中央預算的完整性”,“有悖于公平稅負原則”等。
審計查出的財政部存在的問題,在其他部委和單位也屢有發生。如國家發改委自行調整項目總投資,不按基本建設程序下達投資計劃;環保總局、煙草局、民航總局三個部門多報多領財政資金8489.2萬元;南水北調辦、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擠占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等8.59億元;供銷總社、新聞出版總署等15個部門截留、少報和轉移資金等3.94億元;衛生部、國家信息中心等12個部門存在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涉及金額1.85億元;煙草局、教育部等19個部門存在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涉及金額190.03億元。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要求,審計署還對25個中央部門2006年度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并延伸審計了203個所屬單位,查出各類問題22.67億元,占審計資金量的6.2%。
“預算執行的違紀資金超過審計資金量的6%,這樣的預算執行報告能被通過嗎?”審計署審計科研所副所長崔振龍認為,在國際上,違紀資金達到0.5個百分點都是不能接受的。
延續去年審計報告的特點,審計報告重點反映了部門及所屬單位存在的一些共性的問題,如多報多領財政資金、擠占挪用專項資金、轉移財政資金及違規收費等。其中財政部追加部門預算、部分年初預算資金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預算中安排的下崗職工微利項目貸款貼息資金執行率低以及部分中央部門多報多領財政資金的問題,反映出預算編制不夠科學和合理;財政部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結余的項目資金長期掛賬、應繳未繳預算收入、在部門預算之外安排資金,發展改革委未報經批準調整概算、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中央部門擠占挪用預算資金等問題,反映出預算執行不嚴格。
強化預算約束、細化預算、完善部門預算、將所有政府收入納入預算、強調預算的完整性和提高預算編制準確性等目標,是近年來財政部推進公共財政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相應的規章制度也由財政部負責制定。對于部門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財政部也有相當大的監督處罰權力。而此次審計報告顯示,財政部一再強調其他部門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必須遵守的規范,自身卻多有觸犯。這也是近年來預算執行出現“屢審屢犯”的重要原因。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報告提出了具體建議,即首先要嚴格執行預算,維護政府預算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此外,財政部要盡快建立科學合理的支出標準和預算定額,進一步細化預算,提高年初預算資金分配的到位率。中央各部門要建立和完善項目庫,打好預算編制基礎;逐步公開部門預算,建立預算執行的日常監督機制;加強支出預算的測算,并按照批復的預算嚴格執行,增強預算的剛性約束。
報告認為,有些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還反復出現,除了一些部門、單位遵紀守法意識和管理工作有待加強,也反映出行政管理體制尤其是財稅體制上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亟待解決,要“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尤其是財稅體制改革,從根本上解決中央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財經雜志 王長勇 2007-7-11)
(zhengbo)
時間:2009-03-27 責任編輯:huaya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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