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的原則,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從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法定退休年齡漸進式延遲:男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四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至六十三周歲;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四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至五十八周歲;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二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至五十五周歲。
延遲退休將按小步調整的原則實施,法定退休年齡漸近式延遲將持續15年的時間。在2025年內,需要重點關注的年齡段人群為:
1. 1965年出生的男職工,分別延遲退休1—3月,詳情可查看下表:
2. 1970年1月—9月出生的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分別延遲退休1—3月,詳情可查看下表:
3. 1975年1月至8月出生、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周歲的女職工,分別延遲退休1—3月,詳情可查看下表:
二、《實施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明確,2025年1月1日起,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愿選擇彈性提前退休。
《通知》中明確:
自2025年1月1日起,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愿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距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3年,且退休年齡不得低于女職工50周歲、55周歲及男職工60周歲的原法定退休年齡。
職工自愿選擇彈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選擇的退休時間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所在單位。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以彈性延遲退休,延遲時間距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3年,所在單位與職工應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明確延遲退休時間等事項。
彈性延遲退休期間,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彈性延遲退休,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三、《關于大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2025年1月1日起,將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大齡領金人員),含續發失業保險金人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
《通知》中明確:
2025年1月1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而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失業人員。
其在失業保險金領取地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費,其中按當地靈活就業人員最低繳費標準的部分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從“失業保險待遇支出”科目列支。
從2030年1月1日起,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個月。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滿最低繳費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通過延長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的辦法達到最低繳費年限,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029年12月31日前,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仍是15年。從2030年1月1日起,按照每年提高6個月的節奏,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詳情可查看下表:
2040年,延遲退休的政策全面落實,男性的退休年齡將穩定在63歲,女性管理職工為58歲,女職工為55歲。同時,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將全面提升至20年的新標準。這標志著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養老關系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從2025年延遲退休的啟動,到2030年繳費年限的調整,再到2040年新制度的全面落地。每個時間節點的變化都很關鍵,需要我們提前了解、提前規劃。
(來源:51社保網、人社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