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收入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具有以下特點:第一,收入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第二,收入會導致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第三,收入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
收入按企業從事日常活動的性質分為: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收入按企業經營業務的主次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一、銷售商品收入
(一)銷售商品收入的確認
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3、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4、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一般銷售商品業務收入的賬務處理
在進行銷售商品的會計處理時,首先要考慮銷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確認條件。
符合收入準則所規定的五項確認條件的,企業應確認收入,并結轉相關銷售成本。企業判斷銷售商品收入滿足確認條件的,應當提供確鑿的證據。
企業銷售商品在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當按照已收或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通常情況下,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即為其公允價值,應當以此確定銷售商品收入的金額。
企業銷售商品所實現的收入以及結轉的相關銷售成本,通過“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核算。
(三)已經發出但不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的商品的賬務處理
如果企業售出商品不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五項條件,不應確認收入。
為了單獨反映已經發出但尚未確認銷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業應增設“發出商品”科目。“發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銷售方式下已經發出但尚未確認收入的商品成本。
盡管發出的商品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但如果銷售該商品的納稅義務已經發生,如已經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則應確認應交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如果納稅義務沒有發生,則不需要進行上述處理。
(四)商業折扣、現金折扣和銷售折讓的賬務處理
企業銷售商品收入的金額通常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
在確定銷售商品收入的金額時,應注意區分商業折扣、現金折扣和銷售折讓及其不同的賬務處理方法。具體內容如下:
1、商業折扣。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給予的價格扣除。企業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2、現金折扣。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現金折扣一般用符號“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
企業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在計算現金折扣時,應注意銷售方式是按不包含增值稅的價款提供現金折扣,還是按包含增值稅的價款提供現金折扣,兩種情況下購買方享有的折扣金額不同。
3、銷售折讓。
銷售折讓是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銷售應通過“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核算;如屬于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應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成本”等科目核算。企業對外提供勞務發生的支出一般先通過“勞務成本”科目給予歸集,待確認為費用時,再由“勞務成本”科目轉入“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一)在同一會計期間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的賬務處理
對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勞務,企業應在提供勞務完成時按確定的收入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同時,按提供勞務所發生的相關支出,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對于持續一段時間但在同一會計期間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企業應在為提供勞務發生相關支出時,借記“勞務成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勞務完成確認勞務收入時,按確定的收入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同時,結轉相關勞務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勞務成本”科目。
(二)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期間的賬務處理
1、提供勞務交易結果能夠可靠估計。
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期間,且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
為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2)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3)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4)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2、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可靠估計。
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期間,且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即不能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此時,企業應當正確預計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能否得到補償,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全部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收或預計能夠收回的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并結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2)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部分能夠得到補償的,應按能夠得到部分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并結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3)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全部不能得到補償的,應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主要指讓渡無形資產等資產使用權的使用費收入。
(一)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讓渡資產使用權的使用費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1、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賬務處理
企業讓渡資產使用權的使用費收入,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所讓渡資產計提的攤銷額等,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核算。
第二節 費用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費用包括企業日常活動所產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主要指企業為取得營業收入進行產品銷售等營業活動所發生的企業貨幣資金的流出,具體包括營業成本、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于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營業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期間費用是指企業日常活動發生的不能計入特定核算對象的成本,而應計入發生當期損益的費用。期間費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期間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一、營業成本
營業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于產品成本、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營業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
(一)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企業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用于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該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勞務成本”等科目。期末,將主營業務成本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貸記該科目,結轉后,“主營業務成本”科目無余額。
(二)其他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也構成其他業務成本。
企業應當設置“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二、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企業應當設置“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三、期間費用
(一)期間費用的概述
期間費用是指企業日常活動發生的不能計入特定核算對象的成本,而應計入發生當期損益的費用。
期間費用是企業日常活動中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之所以不計入特定的成本核算對象,主要是因為期間費用是企業為組織和管理整個經營活動所發生的費用,與可以確定特定成本核算對象的材料采購、產成品生產等沒有直接關系,因而期間費用不計入有關核算對象的成本,而是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期間費用包含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企業發生的支出不產生經濟利益,或者即使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二是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導致其承擔了一項負債,而又不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二)期間費用的賬務處理
期間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1、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也屬于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是與企業銷售商品活動有關的費用,但不包括銷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勞務成本。銷售的商品的成本、提供的勞務的成本屬于主營業務成本。
企業應通過“銷售費用”科目,核算銷售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
2、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以及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行政管理部門負擔的工會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技術轉讓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研究費用、排污費等。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也作為管理費用核算。
企業應設置“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
商品流通企業管理費用不多的,可不設本科目,相關核算內容可并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
3、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籌資費用,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企業發生的現金折扣等。
企業應通過“財務費用”科目,核算財務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
第三節 利潤
一、利潤的構成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未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扣除所得稅影響后的凈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凈利潤與其他綜合收益的合計金額為綜合收益總額。
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與利潤相關的計算公式主要如下:
(一)營業利潤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其他收益
其中: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確認的收入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成本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發生的實際成本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企業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是指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損失)。
投資收益(-損失)是指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發生的損失)。
其他收益主要是指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除沖減相關成本費用以外的政府補助。
(二)利潤總額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其中: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
(三)凈利潤
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其中,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二、營業外收支
(一)營業外收入
1、營業外收入核算的內容。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確認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
2、營業外收入的賬務處理。
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營業外收入的取得及結轉情況。
(二)營業外支出
1、營業外支出的核算內容。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盤虧損失、非常損失、罰款支出等。
2、營業外支出的賬務處理。
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營業外支出的發生及結轉情況。該科目可按營業外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所得稅費用
企業的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兩個部分,其中,當期所得稅是指當期應交所得稅。
(一)應交所得稅的計算
應交所得稅是指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針對當期發生的交易和事項,應交納給稅務部門的所得稅金額,即當期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在企業稅前會計利潤(即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整確定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納稅調整增加額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允許扣除項目中,企業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稅法規定扣除標準的金額(如超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標準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公益性捐贈支出、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以及企業已計入當期損失但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如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納稅調整減少額主要包括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準予免稅的項目,如前5年內未彌補虧損和國債利息收入等。
企業當期應交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二)所得稅費用的賬務處理
企業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計算確定的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之和,即為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即: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
其中,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期初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末余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期初余額)
企業應通過“所得稅費用”科目,核算企業所得稅費用的確認及其結轉情況。
四、本年利潤
(一)結轉本年利潤的方法
會計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的方法有表結法和賬結法兩種。
1、表結法。
表結法下,各損益類科目每月月末只需結計出本月發生額和月末累計余額,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只有在年末時才將全年累計余額結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但每月月末要將損益類科目的本月發生額合計數填入利潤表的本月數欄,同時將本月末累計余額填入利潤表的本年累計數欄,通過利潤表計算反映各期的利潤(或虧損)。
表結法下,年中損益類科目無需結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從而減少了轉賬環節和工作量,同時并不影響利潤表的編制及有關損益指標的利用。
2、賬結法。
賬結法下,每月月末均需編制轉賬憑證,將在賬上結計出的各損益類科目的余額結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年利潤”科目的本月余額反映當月實現的利潤或發生的虧損,“本年利潤”科目的本年余額反映本年累計實現的利潤或發生的虧損。
賬結法在各月均可通過“本年利潤”科目提供當月及本年累計的利潤(或虧損)額,但增加了轉賬環節和工作量。
(二)結轉本年利潤的會計處理
企業應設置“本年利潤”科目,核算企業本年度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
會計期末,企業應將“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收益”、“營業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額分別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將“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等科目的余額分別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企業還應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科目的凈收益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科目的凈損失轉入“本年利潤”
科目的借方。結轉后“本年利潤”科目如為貸方余額,表示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如為借方余額,表示當年發生的凈虧損。
年度終了,企業還應將“本年利潤”科目的本年累計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本年利潤”為貸方余額,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余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結轉后“本年利潤”科目應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