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新頒布的準則體系中,《資產減值》準則是人們關注的重點準則之一,其原因就在于該準則在第四章第十七條明確提出,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它的提出,能夠客觀反映環境變化對企業資產價值的影響,更加符合我國現在的會計體系和會計環境。
資產減值的確認
“資產減值”是指當外部信息或內部信息有證據表明資產的使用價值有所降低,而使得該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資產減值的確認包括初始發生時的確認及減值恢復時的確認,這也是我國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上的不同之處。
1.初始發生時的確認
資產減值損失的確認標準主要有三種:永久性標準、可能性標準和經濟性標準。
所謂永久性標準,即指當資產發生永久性的減值損失才予以確認;可能性標準是指對可能的資產減值損失予以確認;經濟性標準是指只要發生減值就予以確認,且確認和計量均采用相同的基礎。經濟性標準避開了對“永久性減值”和“暫時性減值”的主觀判斷,大大降低了管理當局操縱會計信息的可能性,能夠反映環境變化對企業資產價值的負面影響,比較符合資產定義,許多國家的會計準則都采用經濟性標準。
我國2006年新頒布的會計準則中,雖然沒有明確規定應采用哪種標準,但是從相關準則條文的規定不難看出,三種標準是兼而有之,只是不同類型的資產在進行資產減值確認時側重不同。
2.可收回金額的確認
從2001年開始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第六十二條規定:“企業計算的當期應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如果低于已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金額,應按其差額沖回多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但沖減的資產減值準備,僅限于已提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事實上,允許減值恢復有其理論依據,因為資產是未來的經濟利益,由于未來經濟利益的不確定性,減值計量的變更當然理所應當。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在新《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的當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計提的八項資產減值準備為210億元之多,在慶幸上市公司資產質量得到進一步優化的同時,卻不得不注意到這項巨大的資產減值準備正是作為調節利潤的蓄水池,成為上市公司以后經營狀況不佳年度的利潤來源。
因此,2006年新頒布的《資產減值》這項準則在第四章第十七條明確提出,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對這一點,眾說紛紜,褒貶不一。反對不得進行減值損失轉回的人認為,減值轉回與減值判斷是相對應的,資產減值的轉回反映一項資產在使用或出售中估計的潛在服務能力比確認資產減值時有所提高。它的存在能夠客觀反映環境變化對企業資產價值的影響,包括正面和負面。筆者認為,上述說法雖存在其本身的合理性,但是我國現在的會計體系、會計環境決定了不準轉回資產減值損失更能反映資產的價值。
實施《資產減值》準則的要求
會計活動是經濟活動的一面鏡子,筆者認為,實施《資產減值》準則需要完善四個方面。
1.進一步培育和完善信息市場、價格市場
《資產減值》準則中要求公允價值在沒有法律約束力的銷售協議時,應當按照該資產在活躍市場中的買方出價確定;在既沒有法律約束力的銷售協議、又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情況下,應當以可獲取的最佳信息為基礎,或以同行業類似資產的最近交易價格或結果作為估計參考。然而我國目前資產信息、價格市場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時地公開各種資產的最新市價,因此公允價值難以得到合理的確定,資產減值會計的可操作性就大打折扣了。為了增強資產減值信息的公正性、客觀性,必須要進一步完善和培育市場價格體系,使企業各項資產的市價得到公正合理的確定和公開,以便各個企業確定的“公允價值”有據可依。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定期公布有關資產的市場價格為資產減值會計的發展奠定客觀基礎。
2.完善相關配套的政策法規
我國《公司法》、《證券法》等法規以三年連續虧損作為上市公司暫停上市的依據之一,這使得企業使出渾身解術保證其上市的資格,可以說標準的過于剛性化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企業濫用資產減值會計,因此,為了配合《資產減值》新準則的實施,有必要對此類條款加以修改完善。可以在此之外再加以其它指標,比如企業持續盈余指標、經營性現金流量指標以及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處于嚴重的非正常狀態,或基本停產狀態,或資不抵債,難以清償到期債務等指標,以減少企業管理當局利用資產減值進行利潤平滑的外在誘因。
3.加強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力度
由于企業實際情況的千差萬別,因此資產減值會計不可能規定詳細的操作方法,因而企業就具有一定的會計政策選擇權,這就不排除一些上市公司選擇的主觀性,利用資產減值等會計政策選擇權對公司財務報表業績進行重新整合,平滑利潤,所以證券監管部門應加大對企業會計選擇權的監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4.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素質和道德操守
對于明年開始實施的新準則,很多會計人員要進行將近一年的會計培訓,但是職業素質和道德操守并非一日之功,需要不斷的去強化,這是忠于準則精神執行的必要條件,是一項長期的基本功;另外,公司治理結構的調整,內部控制的健全,高層管理水平的提高,都綜合性地對新準則的執行起著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