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今年在西部地區啟動實施,明年將在東部和中部地區全面推行。全國農村中小學生將全部免除學雜費,農村中小學的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經費將實行新的保障機制。然而,記者日前在湖北、四川等地采訪了解到,目前農村學校財務存在諸多問題,困擾著經費保障新機制的順利實施。
當前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西部地區一些農村學校財務管理混亂,校長的財權過大,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的監督,不僅影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順利實施,而且還容易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一、財會核算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監督制約機制。據四川省檢察院提供的材料顯示,部分中小學校有禁不止、濫收費現象比較嚴重。如高標準收費、私設代收費項目、增設收費項目等,除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用統一收據外,其他收費項目均以學校普通收據收取。所收費用多以校領導或會計個人名義私存,進入小金庫。部分學校通過辦補習班、計劃外招生等積累的資金也進入小金庫;一些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仍然是“一支筆”當家,教委主任、校長說了算;缺乏嚴格的財務監督制度。
二、財會基礎工作較差,財會隊伍素質普遍偏低。據湖北省審計廳提供的情況,在“普九”債務審計中發現,絕大多數學校財務基礎薄弱,沒有會計報表,沒有會計檔案,“包包賬”“流水賬”“煙紙盒賬”等不規范的原始單據普遍存在。據湖北省財政廳調查組對荊州市40所農村中小學抽樣調查,發現80%以上的學校沒有專業會計,大多靠教師或后勤人員兼任會計出納,只會記簡單的流水賬。
四川省檢察院職務犯罪研究專家認為,財務人員或與校領導同流合污,或明哲保身,對某些校領導的胡作非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監督形同虛設。財務管理混亂為少數人揮霍公款提供了暢通的“渠道”。
三、部分學校私設賬外小金庫的現象比較嚴重。四川省檢察院職務犯罪研究專家告訴記者,小金庫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濫收費不入賬的截留資金;采購教學設備和學生用品,收取供貨方的部分回扣款;校辦企業的預算外資金轉移款項;變賣學校廢舊物資所得款項。小金庫大部分用于解決吃喝、補助、福利和給上級領導送禮等不合理開支。小金庫作為賬外開支,沒有審批手續和正式單據,甚至白條入賬,賬目缺東少西,隨意支出,而且往往由校主要領導說了算,形成一對一的暗箱操作,出現問題則責任不明,扯皮推諉。個別校領導乘機渾水摸魚,從中做手腳,將公款據為己有。
四、資產家底不清,核算不實,國有資產流失嚴重。據湖北省財政廳調查組調查,相當多的農村中小學沒有基建賬,基建項目文件不全,白條入賬現象普遍。湖北省審計廳在普九債務審計中發現,一些學校為了多報債務,人為調賬,多列支出,少計收入,甚至偽造假合同、假依據、假基建專賬和假會計憑證等。
近幾年來農村實行校點撤并。到2005年底,湖北省農村中小學由2000年的近3萬所減至15165所,減少了近50%。對這些撤并下來的學校,絕大多數沒有進行清產核資,也沒有進行資產處置,大部分學校資產被閑置。據湖北省審計廳提供的數據,2005年底,全省94個縣(市、區)有7146所學校撤并后閑置,按每所學校建校投入26.34萬元(已審小學的平均投入)計算,全省中小學校閑置資產價值約18.82億元。現在正在運行的中小學,也沒有一套完整的國有資產賬目。由于相當多的學校資產家底不清,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嚴重。
五、挪用專款,亂收亂攤。一方面農村中小學經費非常緊張,另一方面挪用專項資金的現象在少數地區還比較普遍。有的將雜費收入用于發放教職工的津補貼,有的將上級的專項資金挪用,用于償還債務。亂收費現象更是普遍,更有甚者,將亂收費收入不入賬,存入小金庫,坐收坐支。
建立健全財會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有關專家指出,為了解決目前農村中小學財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必須通過改革逐步實現農村中小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現代化。
一、為適應農村中小學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會計制度必須進行調整和完善。新會計制度的設立,一要符合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要求,二要符合農村中小學會計核算的實際。從科目的設置、賬務處理到報表編報都要有所創新。比如,會計科目的設置,過去學校事業收入占的比重很大,現在實行免收雜費,學校這一塊收入沒有了,如何設置新的科目代替;設備購置,以前由學校自行采購,現在要求實行政府采購,由財政部門將資金直接支付給供應商,又如何做賬等等,都需要研究。
二、在不改變學校經費使用權的前提下,對農村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新的管理體制,并由縣級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及農村中小學校共同組織實施。農村中小學要有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學校的各項收入統一納入縣教育局的二級部門預算。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外資金一律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使用時由學校提出申請,縣教育局審核,送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通過國庫或財政專戶直接支付到最終工程、商品、勞務提供者,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不被挪用。
三、強化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工作力度。各級財政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通過規范和加強對農村中小學國有資產的管理,有效地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學校國有資產的流失,提高國有資產的利用率和收益率。
嚴格執行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
有關專家指出,新機制能否成功實施,管理是關鍵。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嚴格堅持專款專用原則。為了確保新機制實施,必須嚴格資金使用用途,將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項目經費分開,保證專款專用。不應將新機制的資金用來償還“普九”債務和學校其他債務,也不得把免雜費和資助貧困生的資金用于發放教職工工資、津補貼和福利。
二、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必須堅持以縣教育局為主編制農村中小學部門預算,將農村中小學各項收支統一納入部門預算,細化支出內容,把農村義務教育合理的經費需求,全面納入新機制保障范圍。以公開透明為原則,堅持收支平衡,不留缺口。
三、嚴格執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農村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各項創收收入必須全部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各學校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牟取私利。
四、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要加強對新機制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對于各種擠占、挪用、截留經費等違法亂紀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確保經費使用的規范、安全和有效。學校亂收費則應追究校長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責任。(新華網 李鵬翔 劉大江 200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