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似孩童的捉迷藏,這種游戲需要有人藏,有人找。
只不過孩童之間藏的是自己或者簡單如小石塊這樣的物件,而在會計與審計之間的迷藏游戲,至今已挖掘出千億元以上的“小金庫”。
2006年10月20日,國家審計署總審計師孫寶厚撰文披露,過去8年半全國審計機關共查出“小金庫”(含擠占挪用)金額1406億元。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占了730億元,企業為396億元,金融機構255億元。
有太多的人熱衷這個游戲――“小金庫”是“賬外賬”,隱匿的金山。“找不到,就歸誰。”而還有太多的小金庫,藏匿在各個角落。文章披露,在審計機關的審計范圍內――所有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每年“小金庫”的數額可能高達827億元。
盡管小金庫的定義異常明確――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未列入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賬內或未納入預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項資金均屬“小金庫”,但游戲的輸贏天平卻不總是那么平衡。
事實上,這樣的游戲存在太長時間了。早在20年前,國務院就發文意圖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此后清查風暴未曾間斷。
但提高的不止是清查的手段,同樣也有藏匿的手段。
藏錢的“學問”
“外界一想到‘小金庫’,就想到會計人員,但其實哪有會計人員自己想搞‘小金庫’的?都是老總交辦的,你能不辦嗎?”孫志鳴(化名)嘆口氣,“我們跟審計人員――甚至審計署的人,其實好多過去讀的是同樣的專業,有的甚至是同一個學校出來的。但碰到‘小金庫’的問題,就好像突然變成一個是‘賊’一個是‘兵’。”
“我工作那幾年,被查過不止一次。”孫志鳴曾是西部省份煙草系統的一位財會人員,一度也深受上級“信任”。“虛列費用、截留收入、編造虛假清冊套取產前投入,那時候什么方法都用過。”厭倦了這樣的生活,孫5年多前“下海”,“現在底下人要是做手腳,我就逗他說,‘比起我來,你們還嫩了點’。”
相比孫列舉的個人職業生涯經驗,審計單位的總結更具系統性――基于常年的追擊,某省審計廳的內部材料,把“小金庫”資金來源歸結為十個方面。
從機構過去就存在的收入中截留和藏匿,是最為主流的手法。這部分轉入陰暗之處的收入包括――部分主營業務收入;對外提供的各種服務和勞務收入;財產租賃費、承包費、贊助費等企業所得;處理固定資產和廢舊物資收入;已核銷的壞賬重新收回的往來款。
同樣還可以截留、隱匿的是銷售賬外資產的收入;投資收益以及資金占用費。抬高成本與費用是另一條通道――以各種名義虛列支出、虛增費用,套取公款;重復列支費用,轉移資金進入“小金庫”。
“他們總結的還是對的”。孫志鳴補充說,在抬高成本和費用方面,具體選擇的辦法就看單位的方便了。
這些方法仍然需要動用各種數字――有的單位通過虛列職工人數、虛報加班工資,或者員工發生調出、減員不刪或晚刪名額的方式多分配工資費用,并按“放水”后的數字提取現金,將提取和發放差額存入“小金庫”。還有的單位通過虛提業務手續費等方法,將資金提取后分到內部各科室進行使用,相關的支出不入財務賬。而比較極端的方法,是“直接購買假發票虛列支出”。
一旦單位有建設項目就更方便了,經常協助浙江審計廳的某會計師事務所劉姓合伙人說,他的工作經歷中,由分包單位開出假工程結算單計入成本,轉移資金存入“小金庫”的情況,早已不是少數。
而“小金庫”并非簡單如很多人想象中良性的“屬于大伙的額外福利”。
“危害可以很大”,劉認為,一些單位出于截留投資收益、資金占用費建立“小金庫”的目的出借資金或對外投資,結果大筆資金打水漂的情況屢屢發生,“這也難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掘地三尺
審計人員說,他們面對的情況,“比想象的復雜,但也比想象的簡單。”
“常見的方法有對比分析法、突擊盤點法、資產清查追蹤法、銀行賬戶追蹤法等等,聽起來十分沒勁,”審計署一位工作人員談起這個話題來興致勃勃,“實際上突破口往往都是異常情況,查出小金庫的過程好多聽起來都像電視劇。”
這位工作人員在自己的親身參與和系統內案例交流中,很多次發現意外突破的情況。
“有一次審計一家雜志社,根據用紙量和印刷費用計算出的印刷雜志量,比該社銷售賬上反映的雜志發行量大很多。一追查,發現該雜志社少計收入上千萬元存入‘小金庫’。”
“還有一次,工作人員從一張小額發票中發現這家單位購買了與自身工作無關的丈量工具,以此為突破口追蹤調查,查出他們轉讓大宗固定資產不入賬,私設‘小金庫’。”
在長期的“捉迷藏”過程中,不少審計人員形成自己的敏感性。
多次經歷過查處小金庫的資深人士說,任何單位的經濟活動,其相關指標都存在一定的比例關系,針對不同的被檢查單位,對其經營范圍有所了解后,在此基礎上對其財務賬表的收入項目、收入與支出的配比關系等進行對比,就可以確認該單位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的可能。然后結合其單位的部門設置和職能職責,進一步確認可能設置“小金庫”的機構,就可以篩選出檢查“小金庫”的突破口。
“查行政事業單位的‘小金庫’很容易”,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秦榮生認為,從來源上查是條捷徑,“有收入才有支出,沒有來源也就不可能有‘小金庫’的問題。”
“第一個,你看它有分管的下屬單位沒有。行政事業單位沒有下屬單位的,建立‘小金庫’就很難。另一個,你看它管不管項目工程。行政事業單位的‘小金庫’很多依靠權錢交易。而如果審計對象是企業的,對同業企業進行比較,再了解其內部控制制度,有經驗的審計人員很容易事先就有預感,哪些環節上容易形成‘小金庫’的來源。”
盡管在審計專業上造詣很深,但秦榮生認為不能把過多的精力放在賬本上,很多次經歷上,“人”變成了秦榮生的重大突破口。
“一些是單位內部人員的主動舉報”,秦說,另外一些收獲來自閑聊似的談話,“比如說,你可以在拉家常中了解一下,被審計單位過節時都發了些什么東西,與本單位來往比較多的銀行都有哪些。”
“功夫在詩外”的結果是,輕松的談話帶來令調查豁然開朗的線索,秦榮生說,“老在賬上打轉效果不一定最好。”
終結之途
中國社科院財貿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高培勇曾撰文指出,小金庫呈普遍之勢的重要原因,在于政府部門經費來源的“雙軌制”――除了財政撥款之外,還依賴自身的所謂“創收”。“只要這種財政撥款與部門自籌的政府部門經費來源格局延續一天”,小金庫就在所難免。
而西南財經大學教授、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朱明熙等專家說,預算內收支、預算外收支和制度外收支,3種收支狀況衍生出3種管理狀況。
預算內收支的管理比較規范――有統一的制度規范,納入預算,接受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審議;預算外收支的管理規范程度次之――有比較統一的制度規范,部分在預算中反映,部分游離于預算之外,不完全地接受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制度外收支的管理幾乎談不上規范,由各個地方、各個部門自立規章,自收自支。
這些專家認為,預算外和制度外的收支,屬于非規范性收支,其支用與個人、部門利益脫不了干系,相當一部分會進入“小金庫”,成為個別領導的“私房錢”,直接用于正常經費預算報銷不了的開支,甚至通過各種渠道轉化為個別領導的貪污對象。
高培勇建議,應當把建立完整統一的政府預算納入視野,鏟除制度外的政府收支,將預算外政府收支納入預算內管理,進而形成一個覆蓋政府收支的政府預算。
類似的建議還包括,政府部門經費一定要著眼于實行財政統一“供給制”―――全部來源于財政預算撥款。即便出于現實國情的考慮,難以一下子消除“雙軌制”,也要將“供給制”作為目標,并逐步創造條件逼近“供給制”。
“他們講的可能是以前的做法,現在是‘統收統支’”,秦榮生并不認同這種看法,“過去像公安系統的交通罰款等是以收抵支,現在各部委、省里的主要部門,甚至中央電視臺這樣的單位統統納入‘統收統支’的渠道中了,不存在‘雙軌制’的情況了”。
“這樣的思路太過理想,”國務院某部委的一位司長更是直接反對了上述解決方案的方向,“供給上都由財政部來,那誰來監督財政部?誰能確保財政部就不會搞小金庫。”
“誰來監督財政部?審計署啊。”秦榮生不覺得這是個問題,但他同時也看到審計本身很難根除“小金庫”,“‘小金庫’不是制度的問題,也不是技術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21世紀經濟報道 柯志雄 200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