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經理禁止參與股指期貨 證監會調查未發現違規
基金經理買賣股指期貨將有明確說法,權威信息顯示,證監會正在研究起草相關規定,現階段不允許基金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情況下,擬不允許基金經理買賣股指期貨。
此規定直接催生于一場關于基金經理通過做空股指期貨操縱現貨市場從中獲利的新聞報道。
近日有媒體報道基金經理買賣股指期貨,并稱有部分基金經理開設個人股指期貨賬戶,做空股指期貨,并利用掌控的基金賬戶拋售現貨,制造滬深300指數下跌,從中獲利。
對此,證監會進行了拉網調查,涵蓋全部基金經理和投資經理。調查結果顯示,未發現基金經理和投資經理開立股指期貨賬戶情況。
全面調查“操盤手”
“證監會對此十分重視,立即通過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對全部基金經理和投資經理(管理企業年金、社保基金及特定客戶資產)的股指期貨賬戶開立和交易情況進行了調查,未發現基金經理和投資經理開立賬戶的情況。”6月8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介紹,此次全面調查涵蓋500余名基金經理和200余名投資經理,主要是把這些人的身份證等信息輸入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系統,進行調查。
“目前,沒有發現一個基金經理或投資經理在股指期貨市場開戶,可以判斷,有些媒體報道,基金經理通過股指期貨做空牟利等報道與事實不符。”該負責人說。
當然,此次調查未涉及相關基金經理的親屬賬戶。該負責人解釋說,目前相關制度在不斷完善,基金經理親屬賬戶,這次檢查還沒到這種程度。從基金公司層面說,如果發現有做的,公司要報告。但截至目前,證監會還沒了解到哪個公司的基金經理親屬開立相關賬戶。
實際上,現行法律法規對基金經理買賣股指期貨沒有明確禁止,但相關法規明確,禁止操縱現貨市場以在股指期貨交易獲利的行為。
前述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基金將來會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基金經理為自己買賣股指期貨,與其管理的基金買賣股指期貨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沖突,證監會正在研究起草相關規定,現階段不允許基金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情況下,擬不允許基金經理買賣股指期貨。
“我們也希望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制度,加強利益沖突管理,優先保護基金持有人利益。”該負責人說。
股指期貨操縱性很小
記者獲悉,證監會會同中金所對跨市場操縱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可能性進行了分析。結果顯示,滬深300指數流動性好,權重分布均衡,以自由流通股本為權重,具有較強的抗操縱性。
截至今年5月21日,滬深300指數流通市值規模9.33萬億元,占A股市場總市值的69.44%,樣本股平均流通市值311.16億元,流動性較好;滬深300指數樣本股權重分布較為均衡,前20大權重股累計權重只有35%,能有效避免通過操縱大盤股操縱指數的情況發生。
8日,前述負責人介紹了證監會掌握的基金持股分布及管理的情況。
一方面,基金持股市值占總市值規模不大,主動型基金持有滬深300指數成份股市值占滬深300指數成份股總流通市值的比重約10%左右。
另一方面,基金持股總體較為分散,60家公司管理的偏股型基金基本持有滬深300成份股,單個基金經理操縱滬深300指數的可能性很小。
“可以說,個別基金經理很難對現貨市場進行操縱,從而在股指期貨市場獲利。”前述負責人說。
本報記者獲得的信息顯示,股指期貨交易已建立由滬深交易所、中金所、中證登和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等分工協作的監管機制,各機構密切關注期現貨市場運行狀況,對跨市場違規行為實施嚴密監控。
前述負責人說,截至目前,沒有發現對現貨市場進行操縱以在股指期貨市場獲利的違規行為。
時間:2010-06-09 責任編輯:Adamina_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