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市市直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變更申請
一、事項名稱:汕頭市市直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變更申請
二、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粵財會〔2013〕50號)
三、辦理對象
持有汕頭市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工作單位等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
四、所需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3.變更事項的相關有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工作單位發生變更的,社會團體的申請人,應同時提供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公司和非公司企業的申請人,應同時提供企業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事業單位的申請人,應同時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及在職單位工作證明(從事會計工作的申請人,應提供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提供以上資料需加蓋公章;
5.具體辦理各類信息變更登記所需材料見下表:
二、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實施辦法》(粵財會〔2013〕50號)
三、辦理對象
持有汕頭市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的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工作單位等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
四、所需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3.變更事項的相關有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工作單位發生變更的,社會團體的申請人,應同時提供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公司和非公司企業的申請人,應同時提供企業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事業單位的申請人,應同時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及在職單位工作證明(從事會計工作的申請人,應提供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提供以上資料需加蓋公章;
5.具體辦理各類信息變更登記所需材料見下表:
變更類別 | 所需證件或證明 |
姓 名 | 身份證、公安部門提供的姓名證明文件原件。 |
身份證號 | 身份證、公安部門提供的身份證號碼證明文件原件。 |
學歷或學位 | 學歷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持外國學歷或學位的,還需提供由國內教育部門出具的認證證明。 |
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 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
會計檔案號 |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說明:辦理省外調出前,需將個人會計檔案號碼變更為個人身份證號碼后,才可辦理省外調出。此項變更可在申請省外調出時同時申請,填寫《廣東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表》,其他需變更的信息可到調入地財政部門辦理。) |
以上表格內所變更的信息須提供相關證件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辦的,應出具雙方簽名的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辦理流程
1.登陸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210.76.65.189:8080/gdkjcms/)填寫并自行打印《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或《廣東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表》(用于變更個人會計檔案號);
2.申請人所在單位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變更登記表》、《廣東會計從業人員信息采集表》中所填寫的內容,確認表中填寫資料的真實性后加蓋公章(公章名稱須與填寫的單位名稱一致);
3.攜帶以上所列要求的材料到汕頭市財政局辦理信息變更登記,資料齊全,當場辦結。
4.持證人員工作單位發生變更,若現單位屬市一級企事業單位的,可現場辦理單位信息變更手續,否則應辦理個人檔案調轉手續。
四、咨詢電話:0754—88179769
五、受理地址:長平路十一街區財政大樓1810室
時間:2015-11-26 責任編輯: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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