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財政部除公布所得稅會計準則外,還公布了企業年金、每股收益、職工薪酬、保險合同、再保險合同等五項會計準則的征求意見稿。
企業年金首訂會計準則
專家認為,企業年金入市已經迫在眉睫,發布企業年金準則正當其時。
財政部《國際會計準則第××號---企業年金》(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年金應當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確認、計量和列報。在對企業年金的資產、負債、收入、費用和凈資產的會計處理進行具體規范的同時,要求對企業年金資產負債表和凈資產變動表及其附注的內容作詳細規定,并以附錄的形式提供了報表的具體格式。為了及時反映企業年金所持有的各類投資的價值變動情況,征求意見稿規定投資的初始取得和后續估值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并對公允價值的確定作了相應規定。
四川鵬程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歐奎介紹說,目前企業年金多采用向保險公司購買補充養老金的方式體現,而目前在積極推行的入市計劃,將拓展企業年金的投資范圍,因此準則對該部分資產、負債、收入等核算提出了規范意見。從國外來看,企業年金通常作為一項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核算。而要國內公司推行可能存在兩方面問題:企業年金是在職工退休后給的保障,需要結合概率論等以及數學方法進行準確精算,恐怕大多數公司難以做到準確提取。
每股收益列報更規范
《國際會計準則第××號---每股收益》(征求意見稿)要求在披露每股收益的同時,增加計算稀釋的每股收益的內容,并且規定了每股收益信息的列報。
由于目前相當企業發行了可轉債,而隨著股改的推行,權證、期權問題也開始出現,由此產生了潛在普通股。《每股收益》準則針對存在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情況,通過調整凈利潤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來計算稀釋性的每股收益。
基于每股收益信息的重要性,征求意見稿規定在利潤表內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的每股收益的信息,同時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每股收益的主要計算過程。
歐奎認為,《每股收益》準則對每股收益的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并不影響公司的會計核算,也不影響損益。以前的每股收益,是按照證監會發布的信息規則披露的,一般是在年度報告的"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中。但《每股收益》準則明確要求每股收益應在利潤表中列示,在規范每股收益的披露同時,也意味著注冊會計師對每股收益將發表意見,對該數據進行審計、認可。
職工薪酬:構成需要分類披露
《企業會計準則第××號---職工薪酬》(征求意見稿)將"職工薪酬"的概念定義為,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準則全面涵蓋了我國現行實務中的各種職工薪酬,包括構成工資總額組成部分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未參加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退休金和醫療費用、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內容,并且對各種類型的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進行了明確規定。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對職工薪酬的構成項目進行分類披露。
保險人應按差額補提準備金
《企業會計準則第××號---保險合同》(征求意見稿)明確了保險合同的概念及確定方法。將保險合同分類為非壽險保險合同和壽險保險合同,并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同時其保費收入及準備金的確認時點和計量方法也不相同。為真實反映保險人承擔的賠付保險金責任,征求意見稿要求保險人應當在會計期末對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并按照其差額補提相關準備金。這是對我國保險會計的重大突破。
再保險合同的資產、負債單獨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第××號---再保險合同》(征求意見稿)規定,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分出業務產生的資產、負債及相關收支,明確了再保險合同產生的資產、負債及相關收支應單獨確認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分保分出人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分出業務相關責任準備金,以充分揭示分出業務引起的信用風險;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分出保費、攤回分保手續費、攤回分保賠付費用等項目。準則確立了分入業務會計處理的基準和備選方法,即將預估方法作為基準方法,將根據分保業務賬單處理作為備選方法。(每日經濟新聞 劉俊 200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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