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循環經濟(circulareconomy),即為物質閉環流動型(closingmaterialscycle)經濟,“循環”是指事物周而復始的運動和無限的發展,循環經濟意味著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從本質上看,循環經濟是一種生態經濟,按照生態規律利用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注重污染源頭的治理,倡導在物質不斷循環利用的基礎上發展經濟,最終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循環經濟包含著三個層次或三重循環,即大循環、中循環、小循環。大循環是在社會經濟、科學技術與自然生態這三大系統中構成的物質流、能量流、信息流、技術流、資本流和人才流的大循環;中循環是生產者通過資本和技術把資源和勞動變成產品,由消費者進行消費,在由生產者進行分解后又成為原料的產業生態系統的循環;小循環是企業產品設計、投入原料、制造產品、排除廢物和廢物再利用的企業生產循環。就目前來看,國內外圍繞著循環經濟展開的會計問題研究甚少。以下擬就小循環層面上的企業會計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關的研究課題。
循環經濟引發的企業會計問題
主要包括循環經濟財務會計問題和循環經濟管理會計問題,具體而言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會計目標問題。傳統環境會計目標是“向政府管理機構、當前和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等環境利益關系人提供有關報告主體對其環境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以及對于理性投資、貨款及其他決策有用的信息”。在循環經濟下,“受托責任”是以“3R”為原則,著重于源頭污染的治理,從而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生存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這時,企業對環境的保護責任不僅限于末端污染治理,更重要的是對污染源的控制與治理,治理的要求是“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由此決定了循環經濟的會計目標應是:向政府管理機構、投資者、債權人等其他環境利益相關者提供有關報告主體對其按循環經濟發展要求設計的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以及對于理性的投資、貨款及其他決策有用的信息。可見,循環經濟對會計目標提出了更高的、更為具體的要求。
第二,會計對象和要素問題。在循環經濟發展模式下,會計所要反映的是企業經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根據循環經濟的會計目標及對象,并借鑒環境會計要素劃分,循環經濟會計要素應包括循環經濟成本、循環經濟負債、循環經濟收入、循環經濟利潤。循環經濟成本是指依照對環境治理的“3R”原則要求,企業所采取的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成本,以及企業因執行環境目標要求而付出的其他成本。循環經濟負債是指企業發生的,符合負債確認標準的,并與循環經濟成本相關的義務;循環經濟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符合收入確認標準的,并與循環經濟成本相關的經濟利益;循環經濟利潤是指企業循環經營所取得的收益。在循環經濟成本的會計處理中,將符合資產確認標準的予以資本化;否則,應作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因此,循環經濟成本可分解為循環經濟資產和循環經濟費用。循環經濟費用是循環經濟成本中不會在未來帶來經濟利益,或者與未來經濟利益沒有足夠聯系的支出。根據上述的分析,循環經濟會計要素又可分為循環經濟資產、循環經濟負債、循環經濟費用、循環經濟收入和循環經濟利潤。可見,循環經濟拓展了會計對象和要素的內容。
第三,會計的計量問題。由于要反映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污染治理的信息,循環經濟下的資產、負債、費用、收入和利潤有些需要采用非貨幣計量,如廢物的排放量等,也即循環經濟對會計提出了多重化計量的要求,這也就使得循環經濟下的會計計量與環境會計的計量有著相同的模糊性。所有這些都將使得循環經濟下的會計計量方法較為復雜,難度較大。
第四,會計信息披露問題。在循環經濟發展模式下,為了使會計報表充分反映成本費用和資源開采的節約情況,披露污染尤其是污染源的治理情況,以及廢物轉化為資源的情況,應一方面在會計報表中設置循環經濟資產、循環經濟負債、循環經濟費用、循環經濟收入及循環經濟利潤的項目,用于反映相關信息;另一方面,在報表附注中應提供與本企業產品生產相關的治理標準;與此同時,還應披露治理的措施、企業的治理政策等。只有這樣,才能使環境利益相關者全面地了解企業的環保信息,進而解除或確認企業的受托責任,為投資、貸款等決策提供相關的信息。總之,循環經濟對會計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光明網-光明日報 張蕊 2007-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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