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會計證《財經法規》第一章第四節會計監督考點(二)
吉林會計證《財經法規》第一章第四節會計監督考點(二)
一、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單位自我監督)
《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一)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概念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是指為了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其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內部有關管理制度,提高經濟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單位內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度和方法。
(二)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和對象
1.根據《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2.各單位的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
3.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本單位的經濟活動。
4.《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負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組織實施,對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實施承擔最終責任。
【例題•多選題】根據《會計法》規定,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 )。
A.會計機構
B.會計人員
C.全體職工
D.審計機構和審計人
[答案]AB
【例題•單選題】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 )。
A.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
B.本單位的經濟活動
C.單位法人
D.所有與會計有關的人和事
[答案]B
時間:2012-11-13 責任編輯:游軍
相關文章
無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