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7日-7月8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精神,為做好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級別及考區設置
2011年11月5日上午 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 2:00―4: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在省直和各省轄市分設考區。考點設在省、省轄市政府所在城市。
二、報名條件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的條件外,還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的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五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四年;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三、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條件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即每個考生兩個科目必須一次考試全部通過,方可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四、報名時間、辦法及準考證打印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直考區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及現場繳費相結合的辦法。省轄市考區繼續使用機讀卡報名和數碼照相相結合的辦法錄入考生信息進行現場報名。
(一)省直考區報名時間、辦法及準考證打印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報名代碼的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的報考人員參加省直考區網上報名。其它省直及中央駐豫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現場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27日9:00至7月8日17:00,照片上傳截止時間為7月7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及現場繳費時間為2011年7月7日至7月12日。
1、填寫信息,上傳照片。 進 入 河 南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后,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報名填表”,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照片。考生請注意上傳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圖片大小寬為130像素,高度為160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準考證及日后使用。考生上傳信息后要牢記網上報名序號,以備再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時使用。省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在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照片審核工作,報考人員應再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審核,未通過審核的須重新上傳照片,通過審核后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考生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時,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報名代碼的)的考生需填寫報考單位代碼(可在網上查詢),考區為必填項。
2、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的報考人員,通過網上報名審核后即可到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及繳費。進行現場資格初審時報考人員須遞交《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費用(每人每科40元)。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后按級別、專業打印填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附件2),然后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考人員相關資格審查材料和考試費用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后辦理報名手續。
3、打印準考證。考生通過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不再另行發放。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為 2011年11月1日9:00-11月5日14:30.(二)省轄市考區報名時間及辦法各省轄市報名及資格審查在2011年6月27日至7月20日期間進行,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人事考試中心確定。
使用機讀卡報名的省轄市,由報考人員填涂《報名信息卡》;未使用機讀卡報名的省轄市,由報考人員打印填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貼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各單位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后,按級別、專業打印填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審批表》(附件2),并攜帶《報名信息卡》或《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考試費用到所在省轄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辦理報名手續并繳納考試費用。
省直和中央駐豫單位(不含駐鄭副廳級以上各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社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責。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號)的規定,考試收費每人每科40元;實行數碼照相的考區,每位考生交納數碼照相和信息卡工本費12元。
五、考試工作安排
8月8日前各省轄市將報名人數、試卷預訂單(附件3)分級別、專業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并同時交納考務費。
8月18日前將考場編排信息盤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11月3日各省轄市派專人、專車到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11月6日各省轄市派專人、專車將答題卡送到指定地點。
六、考試教材及培訓考試教材征訂工作具體事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另行發文通知。
有關單位面向社會舉辦的各類經濟考前培訓班,須經省轄市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審核批準。培訓堅持自愿原則。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對培訓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做好對培訓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
七、注意事項(一)各市、各部門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一律不準報考。
(二)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準予地區或單位當事人的責任。
(三)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四)填寫報名信息時,不得寫繁體字和不規范簡化字,填寫姓名必須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姓名相同。
(五)省轄市各主管單位編排報名序號時不得重號,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的單位代碼和報名序號,以便數碼照相時使用。
(六)試卷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卷上答題無效。試卷卷本可做草稿紙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七)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它考試禁帶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八)全 省 考 生 可 登 陸 河 南 人 事 考 試 網(,查詢考試成績。 )
(九)其它考務有關工作,執行《考務工作細則》有關規定。
(十)考試期間各省轄市須有專人值班,值班時間于考試前一天下午6時起至考試結束后1小時止。請各省轄市將值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值班電話于考前會時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各省轄市對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嚴密組織,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嚴肅考風考紀,對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員,一經發現,將按人社部12號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2、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匯總審批表
3、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試卷預訂單4、填涂報名信息卡須知
相關附件請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
二0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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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