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會員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各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外地來渝設立分支機構:
為加強行業誠信建設、提高行業誠信水平和社會公信力,我會對《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會員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訂,現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提出相關意見,并于2012年6月19日前反饋我會監管部。
聯系人:監管部 李霞
聯系電話(傳真):67031028
郵箱地址:cqicpajgb@
附件:
1、《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會員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2、關于對《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會員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修改說明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會員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增強會員的誠信觀念,提高行業誠信水平和社會公信力,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結合《重慶市注冊會計師 注冊評估師行業懲戒委員會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以下簡稱“市注協、市評協)會員誠信檔案(以下簡稱會員誠信檔案),是記載在市注協、市評協登記注冊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員誠信狀況以及相關信息的載體。
第三條 市注協、市評協負責本地區當然團體會員和執業會員的誠信檔案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注協、市評協應當設專人管理會員誠信檔案。
第二章 會員誠信檔案的建立
第五條 會員誠信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會員的良好行為記錄、提示信息記錄、不良行為記錄。
第六條 團體會員誠信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良好行為記錄:
1、團體會員受到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社會組織以及市注協、市評協、中注協、中評協表彰、獎勵情況;
2、團體會員熱心公益事業情況;
3、受到社會媒體或公眾表揚的;
4、其他良好行為。
(二)提示信息記錄:
1、團體會員被協會書面批評及談話提醒情況;
2、未按時報送財務報表被通報的,提供的財務報表、年檢資料、業務報備存在錯誤、虛假等情況。
3、被投訴且已立案的事項;
4、超越批準執業范圍執業;
5、擅自設立分支機構;
6、拒絕接受行業協會依據有關規定對其檢查、調查;
7、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法定義務和章程規定義務;
8、其他對誠信有影響的情形。
(三)不良行為記錄:
1、團體會員受到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行業自律懲戒情況,包括訓誡、通報批評、社會公開譴責;
2、團體會員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和與執業行為相關的民事賠償情況;
3、其他不良行為。
第七條 個人會員誠信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良好行為記錄:
1、個人會員受到縣級以上政府部門、社會組織以及中
注協、中評協、市注協、市評協表彰、獎勵情況;
2、個人會員當選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在社會組織中任職情況;
3、個人會員熱心公益事業情況;
4、其他良好行為。
(二)提示信息記錄:
1、個人會員被協會談話提醒情況;
2、提供的財務報表、年檢資料、業務報備存在錯誤、虛假等情況。
3、除超齡或離開事務所以外的原因而未通過年檢;
4、被投訴且已立案的事項;
5、掛名、兼職、跨所執業;
6、拒絕接受行業協會依據有關規定對其檢查、調查;
7、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法定認義務和章程規定義務;
8、對誠信有影響的其他情形。
(三)不良行為記錄:
1、個人會員受到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行業自律懲戒情況,包括訓誡、通報批評、社會公開譴責;
2、個人會員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情況、與執業行為相關的民事賠償情況;
3、其他不良行為。
第八條 會員誠信資料、信息的來源包括:
(一)會員自行申報;
(二)中評協和地方協會的有關文件;
(三)有關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文件及公告;
(四)經核實后的有關媒體報道;
(五)其它途徑。
第九條 會員的良好行為記錄由會員自行申報;會員的提示信息記錄和受到行業自律懲戒的不良行為記錄由協會負責收集;會員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不良行為記錄,采取會員自行申報與協會收集相結合的方式。
第十條 會員發生本辦法規定的良好行為和不良行為等相關情形后,應當于15個工作日內填寫會員誠信信息申報表(見附表1),并持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地方協會申報。會員對自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協會收到會員的申報材料后,應當于15個工作日內,
對會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核實后,將相關書面材料存檔,同時錄入信息系統。書面材料和信息系統的信息應當一致。
第十一條 協會對會員作出行業自律懲戒,或對會員談話提醒、發關注函后,應當于10個工作日內填寫會員誠信檔案記錄審批表(見附表2),將相關書面材料存檔,同時錄入信息系統。
第十二條 會員認為其誠信檔案信息與事實不符的,可以向協會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資料。
協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并將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
第三章 會員誠信檔案的管理
第十三條 會員誠信檔案的書面材料長期保存,信息系統中的當前記錄期為3年,期滿后轉為系統歷史記錄,不再顯示。
第十四條 協會建立會員誠信檔案公示與查詢制度。
(一)會員的良好、不良行為記錄,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協會網站查詢。
(二)會員的提示信息記錄不上網公示。
會員一年內提示信息記錄超過3次的,作為不良誠信記錄予以公示。
第十五條 協會在出具團體會員誠信記錄情況時,應列明會員近3年優良、不良、提示信息等記錄情況。
第十六條 個人會員跨省轉所的,其誠信檔案書面材料由轉出省份移交到轉入省份保存。
第十七條 會員誠信檔案管理人員應當保證會員誠信檔案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修改會員誠信信息,不得遺漏、選擇性地記錄誠信信息,不得泄露會員誠信信息。
第十八條 會員沒有按照本辦法規定申報有關誠信資料信息的、或者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協會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關于對《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會員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修改說明
重慶市注冊會計師協會、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于2006年11月制定了《重慶市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行業會員違規行為懲戒辦法》(渝會協[2006]106號)(以下簡稱《誠信檔案管理辦法》),自該辦法實施以來,建立了會員誠信信息,并向社會公眾提供查詢,對提高行業誠信水平和社會公信力、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為更好地發揮會員誠信檔案的作用。現結合實際運行情況,對相關條款進行修訂,具體說明如下:
本次對《誠信檔案管理辦法》的3條內容進行修訂,另增加1條,修訂后的《誠信檔案管理辦法》共四章20條。
1、為加強行業基礎信息管理,準確反映行業財務、業務報備、人員等狀況,對誠信檔案中提示信息的內容進行修改。提示信息主要記錄會員尚未被處罰或未嚴重到需要處罰程度的違規行為,以及對判斷其誠信狀況有一定影響或關聯的信息。原辦法第六條、第七條中”未按時向行業協會和有關管理部門報送材料或提供虛假材料“行為均作為團體、個人會員的提示信息進行記錄;現修改,將”未按時報送財務報表被通報的“增加作為團體會員的提示信息進行記錄,將”提供的財務報表、年檢資料、業務報備存在錯誤、虛假等行為的“,團體及個人會員的誠信檔案均作為提示信息進行記錄。
依據《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的規定,行業懲戒類型變更為”公開譴責、通報批評、訓誡“三條,故在第六條、第七條團體、個人會員不良行為記錄包括的內容作相應更改。
2、為充分發揮會員誠信檔案的作用,滿足社會公眾查詢會員誠信信息的需求,對原辦法第十三條、十四條進行了修改,并增加第十五條。第十三條會員誠信信息的當前記錄期由5年改為3年。第十四條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協會網站直接查詢會員的良好行為,會員受到公開譴責、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以及被吊銷執業資格等情況,現修改為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協會網站查詢會員的良好、不良行為記錄,即通報批評、訓誡行業懲戒均向社會公眾公開。增加的第十五條為,協會在出具團體會員誠信記錄情況時,應列明團體會員近3年優良、不良、提示信息等記錄情況。
時間:2012-06-18 責任編輯:wuche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