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沈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業務辦理須知
遼寧沈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業務辦理須知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業務辦理須知
一、調入條件
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業務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沈陽戶籍的人員
(二)在沈陽就讀的在校學生
(三)在沈陽工作的會計人員
二、須提供材料(以下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遼寧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采集表》(有單位的會計人員此表須加蓋單位公章;下載地址:www.-財會之窗-網上服務-下載中心[點擊下載])
(四)省外調入還需提供原管理部門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五)會計從業資格屬地化管理證明材料
1.具有沈陽戶籍的人員,如果身份證地址不在沈陽,另須提供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2.在沈陽就讀的在校學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在沈陽工作的會計人員,須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六)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因具備珠算五級證書免試初級會計電算化的,需提供珠算五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因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且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含兩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的,需提供相關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七)所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發證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含2011年1月1日),須按照《關于沈陽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管理的通知》(網址:www.-財會之窗-會計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從業資格證調入[點擊鏈接])中的相關規定,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八)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認證手續)
(九)最高等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信息頁、證書編號頁復印在一頁紙上)
(十)其他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信息頁、證書編號頁復印在一頁紙上)
(十一)獲縣級以上政府部門表彰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十二)由他人代辦的,代辦人須出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須注明代辦人聯系電話)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辦理地點:沈陽市行政審批大廳1樓財政窗口(沈陽市沈河區五愛街2號,地王國際花園東門,青年公園南)
咨詢電話:22704418、2270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