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制改革促使投行轉型
注冊制不等于登記制
“目前市場上對于注冊制的理解有不少誤區。”業內人士認為,初期對于注冊制的理解并不完善,甚至很多投資者一廂情愿認為注冊制將是完全的監管審核讓位給市場,其實并非如此。
一位投行老總表示,目前市場的解讀有兩大誤區:一是認為股市大擴容時代即將到來,任何公司符合條件都可以不受名額限制上市融資;二是改革的成本必須由股市支付,大擴容對資金需求極大,單靠國內資金肯定令股市的價值中樞下移。
“準確性、全面性、及時性要進行審核,但是不對這個公司的投資價值和持續的盈利能力做出判斷,這個就是真正的還權于市場、還權于投資者。”肖鋼稱,這就是證監會實行注冊制改革最核心的一點。
據悉,有關部門在堅定不移推行注冊制改革的同時,還會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監管。目前各個國家和地區實行注冊制改革做法都不完全一樣,一個基本的特點是股票發行要以信息披露為中心。有關監管負責人表示,美國是實行注冊制的典型國家,其證監會股票發行部門500人,里面大多數是會計師、律師、專家和行業專家,中國證監會的力量與他們相比還弱得多。
上海一家大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從今年監管層對于投行的處罰案例看,比過去嚴厲許多,多家券商等遭受處罰,讓中介機構開始感受到風險控制的重要性。未來在注冊制的導向下,投行的業務量與風險仍舊是同步的。
保薦制將進入過渡期
注冊制的大方向已經明確,今年9月份針對券商高管的會議上,已經有聲音稱將在2015年IPO將過渡到注冊制。一位券商投行負責人透露,從監管導向上看,目前已經在為注冊制做各項準備,實施多年的保薦制正進入過渡期。
實行注冊制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條件,其中一項重要的就是要修訂《證券法》。“如果我們要實行注冊制,必須要修改現行的證券法,不僅修改這一條,而且還有其他的條款,證券法必須要修改。”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他看來,除了法律外,還要明確資本市場各類參與主體的責任,加強各類參與主體的能力。最后要完善司法制度的改革,特別是民事賠償制度的改革。
上述配套條件的實現需要時間,在券商看來,雖然保薦制仍將存在較長一段時間,但目前保薦人以及保薦機構的含金量正在發生變化。在他們看來,過去保薦機構賺取的是融資費用,做的是更多的程序性的工作,但未來在信息披露以及對公司價值的挖掘上會更趨向專業。
“同質化競爭的局面必然改變。”一位保薦人表示,在注冊制的大背景下,中介機構明確責任邊界后,券商會發揮各自的優勢,有些或許就不再爭奪IPO上市融資費用,而是關注再融資、發債或其他如并購重組業務等。有些不具備包銷能力,也就是不能長期回報機構投資者的投行將被市場摒棄。
“不能簡單認為注冊制對券商就是大利好。”在行業內人士看來,監管方式的變化引起投行對于業務的轉型布局,對于投行收入的結構影響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