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政策亂象叢生 治理整頓刻不容緩
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加強對稅收優惠特別是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管理,厘清稅收優惠政策。為了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近日,由國家稅務總局主導的2014年減免稅統計調查正在全國范圍內展開,以摸清減免稅底數,掌握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為規范清理稅收優惠政策打好基礎。
目前,我國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國字頭”稅收優惠政策和一些地方政府及財稅部門出臺的“土政策”。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公開表示,目前我國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尤其是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過多過濫。統計顯示,目前,我國已出臺實施的“國字頭”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約50項,幾乎囊括了全國所有省區市,并由起初的區域發展重點傾斜支持為導向演變為“普惠”取向,這直接導致一些稅收政策失去原本宏觀調控的功能,成為變相的利益傾斜。從某種意義上說,“國字頭”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已偏離初衷。
雖然“國字頭”稅收優惠政策過多,但與地方政府部門的“土政策”相比來說,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多數地方政府在獲得“國字頭”優惠的同時,又制定了適合當地招商引資的多種稅收優惠“土政策”,個別地方政府甚至為企業單列優惠政策,通過“一事一議”或“一企一策”,給予特別待遇。毋庸置疑,一些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土政策”大行其道嚴重削弱了我國稅收政策的嚴肅性和公平性,嚴重侵蝕了稅基。
值得欣慰的是,相關部門已經認識到稅收優惠政策亂象叢生的嚴重性,下大決心進行治理整頓。那么,在我國推行“結構性減稅”的今天,如何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規范和清理?
從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走勢看,稅收優惠政策亟需進行轉型,從偏重發揮經濟功能轉向發揮社會功能,使稅收優惠政策直接作用于社會穩定和社會發展,從而促進社會公平。對此,筆者認為,應做到以下幾點:首先,將稅收優惠政策統一交由國家來制定,對地方政府部門隨意制定稅收優惠政策一律取消。其次,對目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全面梳理、歸類,對于試點成功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普惠”,把一些有利于經濟發展的稅收優惠轉換成一般的“普惠”條款,使得納稅人能夠利益均沾。再次,可以考慮取消階段性的稅收優惠,不再推行區域性的優惠。除此之外,還可以從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出發,統籌規范各地的招商引資稅收優惠政策,不允許地方出臺違背統一市場經濟規律的招商引資稅收優惠政策,加快建立起統一、規范、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