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 中級級經濟法基礎 考前沖刺試卷第五章(1)
1、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業發出簽訂合同的要約信函。3月8日乙企業收到甲公司聲明該要約作廢的傳真。3月10日乙公司收到該要約的信函。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甲公司發出傳真聲明要約作廢的行為屬于( )。
A、要約撤回 B、要約撤銷
C、要約生效 D、要約失效
答案:A
解析:要約人在發出要約后、要約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約,使要約不發生法律效力。
2、關于擔保法律制度,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債務人親自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可以采用保證、抵押、質押作為反擔保方式
B、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應當將債務人和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
C、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可撤銷
D、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訂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擔保法律制度。債務人親自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保證不得作為反擔保方式;選項A錯誤。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可以將債務人或者保證人作為被告提起訴訟,也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選項B錯誤。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選項C錯誤。
3、甲與乙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甲為借款人,借款數額為30萬元。甲以自有的一部價值10萬元的汽車作為抵押擔保,甲又請求丙為該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合同到期后,甲無力償還。如果兩項擔保對擔保責任約定不明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乙應當先要求甲以抵押承擔保證責任
B、乙應當先要求丙以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C、乙即可以先要求甲承擔保證責任,也可以先要求丙承擔保證責任
D、因為沒有約定,丙不承擔保證責任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保證責任。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如果保證與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并存,則債權人先就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求償。
4、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 )。
A、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3個月
B、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C、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1年
D、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保證期間的確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5、A公司與B銀行就借款事宜達成協議簽訂了一份書面借款合同,后又以A公司的一幢房屋作為抵押簽訂了抵押合同并依法辦理了登記。該抵押權的生效日為( )。
A、簽訂借款合同之日
B、簽訂抵押合同之日
C、取得借款之日
D、抵押登記之日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抵押權的設立。根據規定,當事人以法律規定的需要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財產作抵押的,應當向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而房屋則屬于法律規定應當予以登記的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