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 中級級經濟法基礎 考前沖刺試卷第五章(2)
A、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
B、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
C、質押合同簽訂之日起
D、主合同簽訂之日起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質權的設立時間。根據規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7、定金是合同擔保的一種方式,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法律對其作了限制規定,即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下列各項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比例是( )。
A、10%
B、15%
C、18%
D、20%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定金數額的限制。根據規定,定金擔保合同中,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8、合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違約金超過損失的( ),可以認為是“過分高于”。
A、10%
B、20%
C、30%
D、50%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違約責任。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 “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9、甲乙訂立買賣合同約定:甲向乙交付200噸銅材,貨款為200萬元;乙向甲支付定金20萬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支付違約金30萬元。甲因將銅材賣給丙而無法向乙交貨。在乙向法院起訴時,既能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利益,又能獲得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是( )。
A、請求甲雙倍返還定金40萬元
B、請求甲支付違約金30萬元
C、請求甲支付違約金30萬元,同時請求甲雙倍返還定金40萬元
D、請求甲支付違約金30萬元,同時請求返還定金20萬元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違約責任的承擔。(1)選項A:20萬元的定金本來就是乙的,如果請求甲雙倍返還定金40萬元,對甲的懲罰只有20萬元;(2)選項B:20萬元的定金本來就是乙的,只請求甲支付違約金30萬元,相當于對甲的懲罰只有10萬元;(3)選項C:定金罰則、違約金不能并用。
1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在買賣合同中,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時間為( )。
A、買賣合同成立時
B、買賣合同生效時
C、標的物交付時
D、買方付清標的物價款時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買賣合同中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時間。對于當事人沒有規定的,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有規定的,適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