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稅考試《財務與會計》流動資產3
第二節 應收款項的核算
一、 應收票據的核算
1. 銷貨,收到商業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票據計息
票據計息計算公式如下:
票據利息=票據面值×利息率×票據期限
3.匯票到期
①不帶息商業匯票到期收回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②帶息商業匯票到期收回。
借:銀行存款(本加息)
貸:應收票據
財務費用
4.若轉讓匯票,用于購料
借:材料采購(按計劃成本核算)
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5.若匯票到期,付款方無法支付,轉作應收賬款
借:應收賬款
貸:應收票據
6.應收票據貼現
【例題4】
(2008年)甲公司將銷售商品收到的面值為117 000元不帶息銀行承兌匯票向某商業銀行辦理貼現,實際收到貼現款114 660元。則甲公司應作的會計分錄為( )。
A.借:銀行存款 114 660
財務費用 2 340
貸:短期借款 :117 000
B.借:銀行存款 114 660
貸:短期借款 :114 660
C.借:銀行存款 114 660
財務費用 2 340
貸:應收票據 117 000
D.借:銀行存款 114 660
貸:貼現負債 ’ 114 660
【答案】C
【解析】一般情況下,銀行承兌匯票都不需要附追索權,企業貼現后,收到貼現匯票的銀行在匯票到期時一般都能收到款項,所以貼現企業可以直接終止確認,貸方應是“應收票據”,選項C正確。
時間:2010-06-04 責任編輯:Adamina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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