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時限
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時限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tǒng)開具的專用發(fā)票,應當自專用發(fā)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nèi)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貨物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當在完稅憑證開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時間:2010-01-05 責任編輯: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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