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銷售額的確定
九、納稅人有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者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侔醇{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②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郯唇M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成本”分為兩種情況:①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②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
“成本利潤率”根據規定統一為10%,但屬于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為《消費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中規定的成本利潤率。
【例5-14】某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稅率17%,2009年6月有關生產經營業務如下:
。1)銷售甲產品給某大商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60萬元;另外,開具普通發票,取得銷售甲產品的送貨運輸費收入11.7萬元;
(2)銷售乙產品,開具普通發票,取得含稅銷售額58.5萬元;
(3)將試制的一批應稅新產品用于該企業的基建工程,成本價為40萬元,成本利潤率為10%,該新產品無同類產品市場銷售價格;
(4)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支付的貨款120萬元、進項稅額20.4萬元,貨物驗收入庫;另外,支付購貨的運輸費用6萬元,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普通發票;
。5)向農業生產者購進免稅農產品一批,支付收購價60萬元,支付給運輸單位的運費10萬元,取得相關的合法票據,農產品驗收入庫。本月下旬將購進的農產品的20%用于本企業職工福利。
計算該企業2009年6月應納增值稅稅額。
【名師解析】(1)銷售甲產品的銷項稅額=160×17%+11.7÷(1+17%)×17%=28.9萬元
。2)銷售乙產品的銷項稅額=58.5÷(1+17%)×17%=8.5萬元
(3)自用新產品的銷項稅額=40×(1+10%)×17%=7.48萬元
。4)外購貨物應抵扣的進項稅額=20.4+6×7%=20.82萬元
。5)外購免稅農產品應抵扣的進項稅額=(60×13%+10×7%)×(1-20%)=6.8萬元
。7)增值稅稅額=28.9+8.5+7.48-20.82-6.8=17.26萬元
【例5-15】某商場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9年6月發生下列購銷業務:
(1)零售A型熱水器300臺,每臺3000元,商場派人負責安裝,每臺收取安裝費200元;
。2)采取有獎銷售方式銷售電視機100臺,每臺2800元;獎品為電子石英手表,市場零售單價200元,共計送出50只電子石英手表;
(3)收取客戶購買20臺A型熱水器的預付款40000元,均已開具普通發票,每臺3000元,因供貨商的原因當期未能向客戶交貨;
。4)銷售給某單位熱水器10臺,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注明價款26000元,(增值稅專用發票聯注明價款27000元);
。5)購進B型熱水器100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200000元,雙方正在協商以商業匯票方式進行結算;
。6)購進電視機150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300000元,但商場因資金周轉困難只支付了70%的貨款,余款在下月初支付;因質量原因,退回某電視機廠上期購進電視機20臺,每臺單價2000元,并取得廠家開具的紅字發票;
。7)購進A型熱水器20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420000元,貨款已付;
(8)為某服裝廠代銷服裝一批,合同規定:每件服裝零售價117元,共計1000件,雙方約定手續費按合同金額的5%(按不合稅價計算);該商場每件服裝實際零售價150元,本月實際銷售800件并將代銷清單返給光明服裝廠,取得服裝廠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計算該商場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
【名師解析】(1)收取的安裝費,應并入銷售金額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
當月銷項稅額=(3000+200)×300÷(1+17%)×17%=139487.18元
。2)實物折扣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且應按視同銷售貨物處理,應繳納增值稅。
當月銷項稅額=(2800×100+200×50)÷(1+17%)×17%=42136.75元
(3)收取預付款,且已開具普通發票,雖供貨商當期未能向客戶交貨,但銷售應予確認。
當月銷項稅額=3000×20÷(1+17%)×17%=8717.95元
。4)銷售給最終使用單位的商品,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應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當月銷項稅額=27000×17%=4590元
(5)購進B型熱水器抵扣進項稅額。
當月進項稅額=200000×17%=34000元
。6)因質量原因,發生退貨并取得廠家開具的紅字發票,即應沖減當期進項稅額。
當月進項稅額=300000×17%-20×2000×17%=44200元
(7)購進A型熱水器抵扣進項稅額。
當月進項稅額=420000×17%=71400元
。8)代銷服裝一批應抵扣進項稅額,實際零售服裝一批應繳納銷項稅額。
當月進項稅額=117÷(1+17%)×800×17%=13600元
當月銷項稅額=150÷(1+17%)×800×17%=17435.9元
該商場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額=當月銷項稅額-當月進項稅額=139487.18+42136.75+8717.95+4590+17435.9-44200-34000-71400-13600=49167.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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