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消費稅: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三、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一)進口一般貨物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辦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3、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混合征收辦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二)進口卷煙應納消費稅額的計算
1、每標準條進口卷煙(200支)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定額稅)÷(1-消費稅稅率)。
其中消費稅定額稅率為每標準條(200支)0.6元,消費稅稅率固定為36%。
2、每標準條進口卷煙(200支)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70元人民幣的,適用比例稅率為56%;每標準條進口卷煙(200支)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70元人民幣的,適用比例稅率為36%。
四、已納消費稅的扣除的計算
(一)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的扣除
對自己不生產應稅消費品,而只是購進后再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工業企業,其銷售的化妝品、鞭炮、焰火和珠寶、玉石,凡不能構成最終消費品直接進入消費品市場,而需進一步生產加工的,應當征收消費稅,同時允許扣除上述外購應稅消費品的已納稅款。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的扣除
納稅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改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在計稅時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寶玉石已納消費稅稅款。
五、稅額減征的計算
對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標準值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減征30%的消費稅。
課程推薦
- 注冊會計師普通班
- 注冊會計師特色班
- 注冊會計師精品班
- 注冊會計師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3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實驗班 |
班次特色 |
900元/一門 | 購買![]() |
- 注冊會計師機考模擬系統綜合版
相關文章
《稅法》消費稅:生產銷售環節應稅消費稅的計算 (2010-05-28 15:0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