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稅法》輔導:企業所得稅法(10)
三、扣除原則和范圍
(一)稅前扣除項目的原則
1、權責發生制原則。
2、配比原則。是指企業發生的費用應當與收入配比扣除。除特殊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后申報扣除。
3、相關性原則。企業可扣除的費用從性質和根源上必須與取得應稅收入直接相關。與取得應稅收入無關的支出在稅前不得扣除,如擔保支出。
4、確定性原則。即企業可扣除的費用不論何時支付,其金額必須是確定的。
5、合理性原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支出。
【經典例題】以下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原則的是( )
A.合理性原則 B.相關性原則
C.穩健性原則 D.收付實現制原則
【答案】C D
(二)扣除項目的范圍――共5項。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還應注意三方面的內容:
①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②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③除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1.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材料、下腳料、廢料、廢舊物資等)、提供勞務、轉讓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包括技術轉讓)的成本。
2.費用:指三項期間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3.稅金:指銷售稅金及附加
【經典例題】某企業當期銷售貨物實際交納增值稅20萬元、消費稅10萬元、城建稅2.1萬元、教育費附加0.9萬元,還交納房產稅1萬元、城鎮土地使用稅0.5萬元、印花稅0.2萬元,
企業當期所得稅前可扣除的稅金是多少?
【答案】企業當期所得稅前可扣除的稅金合計為:
10+2.1+0.9+1+0.5+0.2=14.7萬元
4.損失: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損失和其他損失
(1)包括: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2)稅前可以扣除的損失為凈損失。即企業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后的余額。
(3)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后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5.扣除的其他支出
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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