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關于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時間安排及考區設置
(一)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9月11、12日兩天,其中,筆試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11日,外銷員從業資格的外語口試安排在9月12日。
(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分外銷員從業資格和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兩類。2010年度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考場;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原則上仍然在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淮安、揚州設立考點(包括筆試和口語面試)。
二、科目設置及答題方式
(一)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設《外經貿綜合業務》和《外經貿外語》(包括英語、俄語、日語、法語4個語種)2個科目,《外經貿外語》考試又分為筆試和口語2個部分。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和《業務外語》3個科目,其中《業務外語》考試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
(二)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筆試均為閉卷考試。其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3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作答。
《外經貿外語》(從業,包括英語、俄語、日語、法語4個語種)筆試試卷設置同往年,全部在試卷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帶(液),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時將嚴格檢查。
答題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
(三)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外經貿外語》口語部分考試在9月12日一天內全部完成,每個考生口語考試時間為10分鐘。外語口試試卷原則上考生人手一份。
三、報考條件
(一)凡報名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者,必須是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的我國公民及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關于轉發〈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蘇人通〔2005〕42號)精神執行。
(二)報考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中等專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大專院校在校生也可報考。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中等專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和大專院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或證明即可。
(三)報考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報名時提供在有效期內的B級及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8年。
(四)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四、報名組織
(一)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采取考生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并繳費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5月28日14:00至6月7日16:00。報名網址:點擊進入。
(二)凡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于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將有關報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現場資格確認地點:徐州市西安南路蘇堤小區市人才市場315房間,資格確認期間聯系電話:0516-85798407。
考生現場確認時,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2010年度報名表 (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者還應提供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及以上合格證或60分(含)以上的成績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有效的業務工作年限的證明原件(博士除外)。
對報考資格存有疑問的考生可聯系資格審核咨詢電話:0516-85798231,考務咨詢電話:85608529。
報考人員要學習和熟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2004年3號部令)。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凡是在以往年度參加人事考試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從違紀當日算起,未滿2年者不得報名參加本次考試,一經發現將取消報名資格,不退還報名發生的各種費用。
五、收費事宜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外經貿外語》科目的筆試和口語部分分別單獨按一門科目計算收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六、考前培訓與教材征訂
考前輔導培訓工作由省外經貿廳委托省進出口商會負責。商會根據各地區報名參加培訓人數的多少確定培訓點組織實施。培訓堅持考生自愿、對考生負責的原則。考生自行訂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詳見附件)。
(一)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9月11、12日兩天,其中,筆試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11日,外銷員從業資格的外語口試安排在9月12日。
(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分外銷員從業資格和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兩類。2010年度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考場;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原則上仍然在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淮安、揚州設立考點(包括筆試和口語面試)。
二、科目設置及答題方式
(一)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設《外經貿綜合業務》和《外經貿外語》(包括英語、俄語、日語、法語4個語種)2個科目,《外經貿外語》考試又分為筆試和口語2個部分。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和《業務外語》3個科目,其中《業務外語》考試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
(二)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和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筆試均為閉卷考試。其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執業)》、《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執業)》、《外經貿綜合業務(從業)》3科試卷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試卷上作答。
《外經貿外語》(從業,包括英語、俄語、日語、法語4個語種)筆試試卷設置同往年,全部在試卷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答題)、2B鉛筆、橡皮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帶(液),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時將嚴格檢查。
答題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
(三)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外經貿外語》口語部分考試在9月12日一天內全部完成,每個考生口語考試時間為10分鐘。外語口試試卷原則上考生人手一份。
三、報考條件
(一)凡報名參加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者,必須是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的我國公民及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關于轉發〈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蘇人通〔2005〕42號)精神執行。
(二)報考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中等專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大專院校在校生也可報考。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中等專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和大專院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或證明即可。
(三)報考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報名時提供在有效期內的B級及以上的合格證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績通知單,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滿8年。
(四)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四、報名組織
(一)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采取考生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并繳費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5月28日14:00至6月7日16:00。報名網址:點擊進入。
(二)凡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于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將有關報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現場資格確認地點:徐州市西安南路蘇堤小區市人才市場315房間,資格確認期間聯系電話:0516-85798407。
考生現場確認時,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2010年度報名表 (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者還應提供有效期限內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及以上合格證或60分(含)以上的成績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有效的業務工作年限的證明原件(博士除外)。
對報考資格存有疑問的考生可聯系資格審核咨詢電話:0516-85798231,考務咨詢電話:85608529。
報考人員要學習和熟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2004年3號部令)。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凡是在以往年度參加人事考試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從違紀當日算起,未滿2年者不得報名參加本次考試,一經發現將取消報名資格,不退還報名發生的各種費用。
五、收費事宜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0年度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外經貿外語》科目的筆試和口語部分分別單獨按一門科目計算收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六、考前培訓與教材征訂
考前輔導培訓工作由省外經貿廳委托省進出口商會負責。商會根據各地區報名參加培訓人數的多少確定培訓點組織實施。培訓堅持考生自愿、對考生負責的原則。考生自行訂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詳見附件)。
時間:2010-05-31 11:22:00 責任編輯: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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