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減"稅痛"是供給側改革的核心(二)
消減稅痛是供給側改革的核心問題
記者:您在前面提到消減納稅人的“稅痛”,這里所說的“稅痛”怎么理解?
姚軒鴿:邏輯上,如果國民給國家交了稅款,但卻沒有交換到預期的公共產品與服務的話,這個國民的公共需求便未得到滿足,便會產生一種痛苦的心理。這種痛苦的心理,便是“稅痛”。毋庸置疑,凡是納稅者“稅痛”越大、越強烈、越持久的稅制,便越惡劣越落后,越難以籌集到期望的公共產品生產資金,只能提供合意性低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從而消減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的福祉總量。換句話說,“稅痛”大意味著很難提供高性價比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意味著公共產品供給不足。
相反,凡是納稅者“稅痛”越小、越短暫的稅制,便越優良越先進,越容易籌集到期望的公共產品生產資金,并提供合意性高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滿足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的公共需要,增進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的福祉總量。同理,“稅痛”越小、越短暫的稅制,越容易提供高性價比的公共產品和服務,也就意味著公共產品供給到位。
由此可見,消減“稅痛”自應成為供給側改革的核心與重點。
記者:請您介紹一下“稅痛”有哪幾種具體表現?
姚軒鴿:主要有四種“稅痛”。最強烈的,也是最淺表的“稅痛”,便是納稅者因稅負太重所感受到的“稅痛”,即所謂的稅負“稅痛”。道理在于,由于稅負較重,一方面直接減少了納稅人可支配的收入與財富,很容易被關注和在意,容易“痛”;另一方面,也因為此類“稅痛”最強烈,容易被觀察到。自然,社會各界關于消減此類“稅痛”的呼吁之聲便最大,但客觀上,也相對容易被消減。
其次的“稅痛”即所謂的稅種“稅痛”。顧名思義,也就是由于稅種不同所帶來的“稅痛”。比如直接稅與間接稅相比,直接稅的“稅痛”敏感度相對較大,間接稅的“稅痛”敏感度相對較小。即是說,在相同稅負之下,直接稅的“稅痛”感要大一些,間接稅的“稅痛”感要小一些。
或者說,在納稅者交納相同稅款的前提下,兩類納稅者對公共產品與服務的滿意度是不一樣的。直接稅納稅者對公共產品的性價比期待要高一些。因為他知道自己實際交納了多少稅款,也就自覺不自覺地在意和追問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質量與數量。相反,間接稅納稅者對公共產品的性價比期待要小一些。因為間接稅納稅者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真正交納了多少稅款。自然,其“稅痛”感就會相對小一些,不太在意稅款的真實用途和效率。客觀上,便容易忽視對政府用稅的監督與防范,縱容稅權的濫用與作惡。
再次的“稅痛”便是因為征納之間權利與義務不平等導致的“稅痛”。既包括征稅環節不平等導致的“稅痛”,也包括“用稅”不公導致的“稅痛”。質言之,此類“稅痛”是指征納之間基本權利與義務分配不遵從平等原則、非基本權利與義務分配不遵從比例平等原則所導致的。一句話,只有“取之于民”,沒有“用之于民”,進一步說,沒有“用之于民之所需”。直言之,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供給沒有遵從公正平等原則分配。
最后的“稅痛”,也就是稅款的征收和使用未經納稅人“同意”之“稅痛”。這是因為,一方面,“同意”意味著財稅權力的合法與否。而且,唯有在合法財稅權力保障下的權利與義務分配才可能公正平等,在不合法財稅權力保障下的利益索取與奉獻由于無關乎權利與義務,也就無關乎公正與平等。另一方面,因為“同意”直接關系著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的合意性,關系著納稅者對公共產品與服務的滿意度,以及主觀“稅痛”的大小,所以,也就關系公共產品供給與需求的動態平衡度。
由此可見,如果能有效消減這四種“稅痛”的話,便意味著公共產品和服務性價比的提高,意味著供給側改革的到位,以及全社會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供求關系的高位階動態平衡。必須說明的是,公共產品性價比的提高,本來是私人產品高性價比的前提和保障,比如優良市場經濟規則的制定與捍衛等基本制度創建類的公共產品,等等。
把握重點分清主次
記者:您認為消減“稅痛”應該怎么做?
姚軒鴿:公共產品的“高性價比”不僅有助于滿足每個國民基本物質類公共需求,比如安全、生存、人際等等,也有助于滿足每個國民社會層面類公共需求,諸如自由、尊嚴、法治、民主等等,同時還有助于每個國民高級精神類公共需求的滿足,諸如創造性、藝術性需求等等。
當然,從“稅痛”消減的難易與強烈程度而言,消減“稅痛”的順序是:稅負之“稅痛”———稅種之“稅痛”———征納不平等導致的“稅痛”,———“稅權”民意基礎不堅實之“稅痛”。但“稅權”之“稅痛”屬于最根本、最重要之“稅痛”,這一“稅痛”的消減,顯然有待于整個社會政治體制的文明轉型。
總之,不僅全面消減“稅痛”應該成為供給側改革的核心要義和重點,而且,消減“稅痛”還應把握重點,分清主次,講求智慧、策略與藝術,遵從“稅痛”的形成機理與規律。否則,一切看似動機良善的消減“稅痛”行動,完全可能事與愿違。而消減“稅痛”的實踐順序與改革目標應該是:加大減稅力度———降低間接稅占比———強化稅制公正———提升財稅權力合法性。唯有如此,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才可能結出預想的碩果,走出經濟長期下滑的泥淖,促進中國社會的文明轉型,最終增進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的福祉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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