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最佳折算率進行消費稅籌劃
某外商投資企業專營鞭炮、焰火,其大部分銷售業務均以美元結算。在將外匯結算的銷售額換算成人民幣時,公司長期以來選擇當天的國家外匯牌價(中間價)作為折算率。1998年底、由于貿易逆差減小,美元出現“堅挺”趨勢,人民幣匯率上漲,有消息表示該趨勢將持續到2000年。2000年第一季度,該公司銷售額共50萬美元,其銷售具體情況見表1.表1 某外商投資企業2000年第一季度銷售統計(采用當天匯率折算)
時間 銷售額/萬美元 匯率 折合人民幣/萬元 稅率 消費稅/萬元
1月5日 10 8.23 82.3 15% 12.345
2月6日 15 8.25 123.75 15% 18.563
2月20日 10 8.30 83.0 15% 12.45
3月15日 15 8.40 126 15% 18.9
第一季度,該公司共應納消費稅62.258萬元。
分析
納稅人以外匯銷售應稅消費品時,存在節稅的可能性,其節稅的可能性就在于對人民幣折算率的選擇上。
我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外匯結算銷售額的,應按外匯市場價格折合人民幣銷售額后,再乘以相應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結算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為中間價)。
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采取何種折算率,確定后1年內不得變更。
上述條款就給納稅人提供了可選擇的余地,這種選擇的依據就是選擇使折算后的人民幣銷售額盡可能少的匯率,以達到節稅的目的。越是以較低的人民幣匯率計算應納稅額,越有利于節稅。一般來說,外匯市場波動愈大,比較選擇節稅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也越大。當人民幣匯率上升時,則選擇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折算率有利于節稅;而當人民幣匯率下跌時,則選擇結算當天的國家外匯牌價有利于節稅。
此例中,當預計到人民幣匯率有可能上升時,該企業應在年初及時調整折算率,采用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折算率折算人民幣銷售額。如果以當月1日的匯率折算,該企業第一季度各月的人民幣銷售額和繳納消費稅見表2.
表2 某外商投資企業2000年第一季度銷售統計(采用當月1日匯率折算)
時間 銷售額/萬美元 匯率 折合人民幣/萬元 稅率 消費稅/萬元
1月5日 10 8.20 82 15% 12.3
2月6日 15 8.24 123.6 15% 18.54
2月20日 10 8.24 82.4 15% 12.36
3月15日 15 8.30 124.5 15% 18.675
由上表可知,以當月1日匯率折算人民幣銷售額后計算的第一季度應納消費稅為61.875萬元,可節稅0.383萬元。
點評
一項好的納稅籌劃不單是靈活運用稅法條文,而且常常是充分利用稅收以外的其他經濟要素,如匯率、價格、利率變化,創造出節稅的可能性。
對于以外匯結算的公司,匯率始終是一個節稅的工具。采用合適的匯率,往往可以減輕企業的稅負。這不僅涉及消費稅,也涉及其他各個稅種。以所得稅為例,由于中國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這種匯率制度一般人民幣匯率較高,因而分季預繳成了重要的節稅方法,企業在季度預交時,采用該季度季末匯率,年度匯算清繳時,只就全年未納稅的外國所得按年度匯率計算應稅所得額,據此計算應納所得稅額,從而避免了年度人民幣匯率較高而繳納更多的稅收。再以出口退稅為例,為了避免退稅時因匯率變動導致退回外幣減少,企業應要求按歷史匯率計算退稅。其方法是:先將應退的人民幣稅款按原繳稅時的匯率折合成外幣稅款,再將外幣稅款按開退稅憑證當日的匯率牌價折合人民幣退稅。
除了匯率以外,在其他一些方面納稅人也有可選擇的余地,也具有節稅的可能性。
例如,存貨的核算是采用先進先出法還是后進先出法會極大地影響企業的生產成本,從而影響企業的應納所得稅。因此,企業財務人員應保持高度的敏銳性,時刻關注匯率、利率、市場價格等的變化,及時調整核算方法,盡可能地降低收入,增加成本,減少企業的稅收。
時間:2017-11-30 責任編輯:zgksp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