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經濟活動中,包括海上運輸業務,在有關當事人之間產生爭議時,解決爭議的方法通常有訴訟和仲裁。法律訴訟已被大家所熟知,本文不再贅述,這里只是簡單地介紹一下有關仲裁的基本知識,包括仲裁的要領形式、內容及其法律效力。
一、何為仲裁協議,仲裁協議(arbitration agreement)是指在經濟商事交往中,雙方當事人對他們之間將來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爭議交付仲裁解決的一種書面協議。沒有仲裁協議則無法通過仲裁解決爭議,仲裁機構也無法受理沒仲裁協議的任何爭議。
二、仲裁協議的表現形式,我國《仲裁法》第十六條規定,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1、仲裁條款
仲裁條款是雙方在簽訂經濟貿易、海運合同時,在合同中制訂的將有關爭議交付仲裁的條款。仲裁條款與合同其他條款一道,在爭議發生前制訂,因此,仲裁條款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在海運方面,仲裁條款一般在洽商租約Fixture時由雙方直接或通過代理商定。而在一些著名的標準租約中,都有印備的仲裁條款,當事人可以直接使用,也可以適當修改。GENCON1994版本第十九條列出3種仲裁條款,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也于1994年推薦了仲裁示范條款,供當事人選擇。
2、仲裁協議書
仲裁協議書獨立于合同之外,是雙方就解決爭議專門訂立的仲裁協議。仲裁協議書可以在爭議發生前訂立,但更多是在爭議發生后,雙方訂立專門的仲裁協議書。在海事漲商方面,有的當事人沒人使用標準格式租約,合同又未約定仲裁條款,于是另行單獨商定仲裁協議。在侵權案件中,如碰撞案件發生后,雙方達成仲裁協議。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1994年制定了船舶碰撞仲裁協議標準格式,供當事人選用。
除上述兩種形式,外仲裁協議還可能包括在相互往業的函電中,但由于這類仲裁協議意思表示不是集中地表現在某一條款或協議
中,雙方常就仲裁條款的效力產生歧義
總之,根據我國法律,無論是仲裁條款,還是專門仲裁協議,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達成。這與我國參加的1958年《紐約公約》規定相一致。該公約第二條規定,如果雙方當事人書面協議把某個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的事項有關的特定的法律關系,不論是合同關系,所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或任何爭執提交仲裁,每一個締約國應該承認這種協議。書面協議是指當事人所簽署的或者往來書信、電報中所包含的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
三、仲裁協議的內容,根據《仲裁法》,仲裁協議至少應包括下列三項內容
1、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它是指無論是仲裁條款還是專門仲裁協議,都應訂明將有關爭議提交促裁,并且意思表示應明確,不易產生歧義。如有的仲裁協議中訂明,有關爭議由仲裁或訴訟解決,這類條款往往被判無效。
2、仲裁事項
仲裁事項應盡量明確全面,可規定產生于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提交促裁解決。如果仲裁事項不明,或超出法律規定的范圍部分,其仲裁裁決有可能被判無效。
3、選定仲委員會
選定仲裁委員會至關重要。因為不僅涉及應適用的仲裁規則,而且還會在其他方面關科當事人的利益,如仲裁費用、聘請律師的便利條件等。
有的仲裁條款往往選定兩個仲裁委員會,如列明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或瑞典期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以前這類條款往被法院以選定的仲裁委員會不明確為由認定仲裁協議無效。對此,我國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2日法函[1996]176號批復:這種同時選擇兩個仲裁機構的仲裁條款“對仲裁機構的約定是明確的,亦是可以執行的。當事人只要選擇約定的仲裁機構之一即可進行仲裁。”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這類案件應由當事人提交仲裁解決,人民法院沒有管轄權。
4、關于仲裁協議是否必須約定適用的仲裁規則以及仲裁裁決的交力問題
理訟上講,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意思自治”原則選下適用的仲裁規則,并且選定的仲裁規則可以與選定的仲裁機構不一致。但實踐中,大者是選擇了哪個仲裁機構就適用哪個機構的仲裁規則。同時,有些機構的仲裁規則不允許當事人將機構與規則分開。如我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七條規定,“凡當事人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均視為同意按照本仲裁規則進行仲裁”。1958年《紐約公約》第五條規定,仲裁程序應同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相符,或者當事人未訂立此種協議時,應與促裁地國家的法律相符。由于各國仲裁法以及仲裁機構、仲裁規則的規定不統一,涉外仲裁協議中約定適用仲裁規則仍有必要。
同樣道理,對仲裁裁決的效力,我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實行一審終局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就國內仲裁而言,因法律已明確規定仲裁為一審終局制,錄事人可以不在仲裁協議中訂明裁決效力為終局,對雙方有約束力等。但若是涉外仲裁,由于各國法律對裁決是最終效力規定有差異有的規定裁決非終局,當事人可以上訴法院,因此當事人雙方在協議中約定裁決的效力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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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會計實務考試試卷(5月)(答案) (2009-09-14 09:4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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