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工作
• 確認訂單和合同:確認貨物價格、貨量、成交條款、最終發貨量、最晚出運船期等。
• 準備單證:常見的清關單證有提單(B/L)、發票、裝箱單、合同、原產地證、質檢證書、包裝聲明等,具體根據貨物的品名、進口國家等而定。
換單
貨物到港口后,使用正本提單去貨代或船代處簽換提貨單。需確認船是否到港及相關費用,核對換單后的件數、毛重、體積、品名等信息是否正確。
電子申報
• 報關預錄入:將各類需要的單證文件錄入相關系統進行電子審單,海關會對申報內容進行審核,如無問題,通常半天到一天會電子放行;若有問題,海關電腦會直接退單。
• 報檢:部分貨物需進行報檢,一般在電子申報放行后,憑報關單四聯中的一聯去商檢局辦理報檢手續,商檢局會對申報的物品進行相應的檢測和處理,如法定商檢、純商檢等,出通關單或敲三檢章。
現場交接單與申報繳稅
• 現場交接單:在海關現場提交相關單證進行交接。
• 申報繳稅:海關現場接單和審單后,會根據相關申報的單據內容出具稅單,收貨人需在海關系統繳納進口關稅、增值稅、消費稅等相應稅款。
查驗放行
海關根據貨物申報品名的監管條件與當日查驗概率決定是否查驗,如有查驗會開出查驗通知書,查驗通過則放行。放行方式包括一次放行、開出查驗通知書或無查驗直接二次放行、查驗后做關封后放行等。
提貨與后續處理
• 提貨:海關放行后,通知車隊或汽運公司到報關員處拿提單,然后到港區提貨。如無動衛檢,可直接結賬提箱送貨;如有動衛檢,車隊需前往港區排動衛檢隔天計劃,計劃通過后,結賬提箱,將貨物送到動衛檢場地進行檢疫,檢疫后無問題可直接送貨,有問題則需根據商檢老師的安排對貨物進行相應處理。
• 后續處理:收貨人收到貨物后安排倉儲、分銷出運等,并可將稅單送到稅務局抵扣增值稅。對于進口海關監管貨物,需在其監管期限內按規定處理,不得擅自轉讓,如需轉讓則需向海關再次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