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計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1年度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1]62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1年度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0月16日舉行。初、中級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報名條件
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的規定,報名條件如下: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所稱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三、考試報名
(一)2011年度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報名時間:2011年4月19日-2011年4月29日,現場確認時間為:2011年4月25日-4月29日,確認繳費地點:聊城市行政服務大廳2樓人社局窗口,電話:0635-8902620。
2011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請考生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蓋章后,集中辦理審核、確認手續。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發[2004]196號文件規定,考務費每人每科52元。
聊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