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
發文日期:2008-11-27
為加快行業人才培養,實現行業人才國際化,中注協發布了CPA考試制度改革方案。根據第二次征求意見稿,第一層級專業階段考試設6科,即在延續現行考試的5科基礎上,增設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中注協將向通過第一層級考試的考生發放“專業階段合格證書”。第二層級為高級階段,主要是對考生綜合知識的考核和綜合能力的測試。兩個階段的考試,每年各舉行1次。對于由現行制度轉換為新制度的考生,其現行制度下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統一延長至2013年(即自2009年起重新計算單科成績5年有效的期限)。
詳細請看:
關于印發《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關于印發《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2、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調整
發文日期:2008-11-10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為了適應此次改革的需要,國家有關部門相繼修訂了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
詳細請看:
增值稅暫行條例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營業稅暫行條例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消費稅暫行條例
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
3、抗震救災
面對天災人禍,全國人民都伸出了援助之手。國家也相繼出臺了一些稅收、金融方面的扶持和優惠政策,共同加快災區的建設和發展。
詳細請看:
關于做好地震災害期間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關于四川省等遭受強烈地震災害地區延期申報納稅的通知
關于全力做好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第1號]
關于個人向地震災區捐贈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通知
關于四川省遭受地震災害地區出口貨物退[免]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地震災區補發稅務登記證問題的通知
4、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的通知
發文日期:2008-8-7
繼去年的第1號解釋之后,財政部在今年的第2號解釋中對同時發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會計處理、企業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東擁有對子公司的股權的會計處理以及企業改制中相關資產和負債賬面價值的調整、合營企業是否應納入合并財務報表、企業發行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中股權的會計處理、BOT會計處理、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等六方面做了解釋和規范。
詳細請看:
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的通知
相關法規:
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第二期]
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第三期]
上市公司執行新會計準則備忘錄第6號
上市公司執行新會計準則備忘錄第7號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執行新會計準則備忘錄第7號
5、企業所得稅法的完善
今年是《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實施的第一年,今年新制訂的政策從所得稅預繳、征管范圍、優惠政策等諸多方面補充完善了這一重要法律。
詳細請看:
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
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
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
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
關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審批事項有關辦理時限問題的通知
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等報表的通知
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
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
關于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
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關于外國企業所得稅納稅年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
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原有若干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后有關事項處理的通知
關于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問題的通知
6、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通知
發文日期:2008-5-22
基本規范在形式上借鑒了COSO報告5要素框架,同時在內容上體現了風險管理8要素框架的實質。基本規范該規范將于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業執行。
詳細請看:
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通知
相關法規:
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征求意見稿]
關于征求《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意見的通知
7、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發文日期:2008-9-18
《條例》包括6章38條,旨在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使之更具操作性。《條例》圍繞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勞務派遣、法律責任等作出詳細規定。《條例》規定,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
詳細請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8、關于企業新舊財務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文日期:2008-2-29
根據通知,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繳費總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成本中列支;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情況的企業,截至2007年12月31日因實施工效掛鉤政策形成的應付工資結余,應當繼續作為負債管理,不能轉增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
詳細請看:關于企業新舊財務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
9、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文日期:2008-7-22
文件首次提出了發票管理32字新模式,即“機具開票,逐筆開具;有獎發票,鼓勵索票;查詢辨偽,防堵假票;票表比對,以票控稅”。文件特別強調,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不得允許納稅人用于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詳細請看: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10、關于印發《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的通知
發文日期:2008-2-3
該《辦法》全面系統的規范了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的范圍、程序以及任職資格檢查結果的公布和未通過任職資格檢查的注冊會計師的處理辦法。
詳細請看:
關于印發《注冊會計師任職資格檢查辦法》的通知
(中國會計視野 曹巧波 2008-12-24)
(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