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事(勞動人事)局、國稅局、地稅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事廳、國稅局、地稅局《關于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通〔2008〕328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時間、科目:
6月19日 14:00-16:30 財務與會計
6月20日 9:00-11:30 稅法(一)
6月20日 14:00-16:30 稅法(二)
6月21日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6月21日 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考點設在新浦地區,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二、工作安排
(一)市人事局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共同負責我市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
(二)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實施本市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共同負責。
(三)考試報名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人事部門和稅務管理部門共同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者。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
(四)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四、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五、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一)《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務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儲存編輯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六、報名組織
(一)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12月20日―2009年1月4日。
報名網址: 。
(二)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材料送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接受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09年1月5―10日。
資格審查地點:連云港市朝陽東路22號,連云港市人事局205室,聯系電話:85826670。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專業)。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同志××年參加工作,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年。加蓋單位公章)。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用將不再退回。
(三)對于往年參加過考試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需填寫老考生檔案號和其他各項報名信息,網上支付成功后將下列材料于2009年1月5―10日送交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四)考生在現場資格審查的同時可訂購考試用書。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09年6月10―18日,打印網址: 。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蘇價費函[2006]184號、蘇財綜[2006]86號)文件精神,2009年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請各有關單位接本通知后,及時組織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報名,確保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特此通知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網 2008-12-22)
(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