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稅局、地稅局,鎮江新區組織人事部,市各有關單位,各直屬單位、駐鎮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關于2009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通[2008]328號)通知,現將我市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區設置
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19日下午、20日和21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考場原則上在市區設立,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6月19日 下午2∶00--4∶30 財務與會計
6月20日 上午9∶00--11∶30 稅法(一)
下午2∶00--4∶30 稅法(二)
6月21日 上午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2∶00--4∶30 稅務代理實務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者。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三、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生“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五、報名組織及程序
(一)各地人事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好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考試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地人事部門和稅務管理部門共同負責。
(二)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網址為。報名時間截止至2009年2月20日。
(三)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在2009年2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送報名點接受資格審查。鎮江市設鎮江、丹陽、句容、揚中四個審核點。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2月20日之前將有關材料送至各報名點的,將被視為放棄報考,同時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用將不再退回。2月20日報名結束以后報名服務將關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及時打印報名表。報名成功的考生于6月1日登陸鎮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具體地點如下:
鎮江人才市場(鎮江市解放路5號)一樓人事考試考工柜臺,咨詢電話:16039000 ;丹陽市人才市場(云陽路32號) ,聯系電話:86571677 ;揚中市人才市場(港西南路8號)四樓揚中市技術資格考試指導中心,聯系電話:88324598;句容人才市場(華陽東路)財政局大樓一樓,聯系電話:87319022。
凡報名的新老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并在報名表下方貼二寸照片兩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用將不再退回。
今年新報名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明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專業)。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
六、教材征訂
考試大綱和材料的征訂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聯系電話:025-83101997,聯系人:戴曉琴。
七、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的主要精神,2009年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務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鎮江市人事考試網 20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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