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事廳關于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執行,即:
(一)報考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應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
上述報考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算至2008年12月31日。
二、報名程序及時間
考生先自行上網注冊登記,然后在規定時間內就近到報名點辦理審核、拍照、交費及確認手續。
(一)網上注冊登記
登陸江蘇省財政廳網站,點擊會計報名,進行注冊登記,取得報名序號,并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上年度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輸入的身份證號以上年度準考證上的身份證號為準。
考生務必牢記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及自行設置的登錄密碼,以便到報名點辦理審核、拍照、交費及確認手續。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為2008年12月5日-25日。
(二)審核、拍照、交費及確認
考生本人攜帶經單位蓋章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張(用于考試合格后資格證書),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點(應與網上注冊登記時選擇的報名點一致)辦理審查、照相、交費及確認手續,并領取"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確認信息表".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可在審核確認期內到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
審核、拍照、交費及確認時間為2008年12月20日-26日(雙休日照常進行)。
(三)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考生,可以參加補報名,補報名時間為2009年1月4日至11日,審核時間為2009年1月8日至12日。
三、報名地點
考生就近選擇以下報名點辦理相關手續:
1、宿遷市財政局五樓會議室 電話:0527-84363083
2、宿豫區財政局會計科 電話:0527-84465510
3、沭陽縣財政局會計科 電話:0527-83566461
4、泗陽縣財政局會計科 電話:0527-85214494
5、泗洪縣財政局會計科 電話:0527-86223017
6、宿城區財政局會計科 電話:0527-82960885
四、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2、中級資格考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3、考試大綱:200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08年度考試大綱。
五、考試時間
2009年5月16日、17日舉行考試。
六、考試用書
2009年度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考試輔導教材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按大綱要求組織專家編寫并出版發行,考生根據需要,在網上報名時自愿選擇,在報名點辦理確認征訂手續。
宿遷市財政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宿遷市財政局網站 2008-12-4)
(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