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權與管束:新《企業財務通則》“一箭雙雕”
業內人士分析說,新《企業財務通則》從兩方面規范政府在企業財務活動中的作用,一方面是解決國家代替企業制訂大一統的財務制度,以及過多地直接管理企業財務事項的“越位”行為;另一方面則是解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對企業財務制度的指導和服務存在的“缺位”問題。
所謂“越位”是指政府把企業“大事小事、該管不該管的都管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政府顯然已經不再適宜詳細地為企業統一制訂標準化的財務管理制度,也不宜過多地采取直接方式管理國有企業的內部事務。政府這個“婆婆”也應該給“兒女”一定的自由度來經營自己的未來。
新《企業財務通則》第二章“企業財務管理體制”中的第八條明文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有效的內部財務管理級次。企業集團公司自行決定集團內部財務管理體制”。點明企業應該在國家政策之下,自己建立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
而所謂的“缺位”,就是針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政府作為企業的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應當對企業進行合理的管束,而現實是國家的管束還有“缺位之處”。
同時,現行《企業財務通則》對于投資者的財務職責和經營者的財務職責缺乏相應的規范。國家既是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投資者,又是社會的管理者,在維護國有利益的同時,還要保護其他投資者以及經營者、企業職工等各方的利益,其中所涉及的各方權利、義務亟需明確。
在國有企業改革、資產重組中,曾多次出現過經營者說了算,擅自把企業改掉、賣掉的情況,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這就屬于經營者的越權行為。這種越權行為都是政府管理“缺位”所致。
由于我國的資本市場發展相對落后,難以通過銀行等市場主體對企業籌資、資本運作等重要財務管理事項予以有效的監督,而國家的宏觀經濟管理,也需要在一定的法律規范下適當轉化為企業財務制度,以合理界定政府管理與企業自主管理的界限和責任。因此,繼公司法和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出臺之后,規范企業財務管理的企業財務通則的出臺,也是完善企業經營法律法規環境的重要舉措。(中國財經報 2006-12-15)
所謂“越位”是指政府把企業“大事小事、該管不該管的都管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政府顯然已經不再適宜詳細地為企業統一制訂標準化的財務管理制度,也不宜過多地采取直接方式管理國有企業的內部事務。政府這個“婆婆”也應該給“兒女”一定的自由度來經營自己的未來。
新《企業財務通則》第二章“企業財務管理體制”中的第八條明文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有效的內部財務管理級次。企業集團公司自行決定集團內部財務管理體制”。點明企業應該在國家政策之下,自己建立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制度。
而所謂的“缺位”,就是針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政府作為企業的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應當對企業進行合理的管束,而現實是國家的管束還有“缺位之處”。
同時,現行《企業財務通則》對于投資者的財務職責和經營者的財務職責缺乏相應的規范。國家既是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投資者,又是社會的管理者,在維護國有利益的同時,還要保護其他投資者以及經營者、企業職工等各方的利益,其中所涉及的各方權利、義務亟需明確。
在國有企業改革、資產重組中,曾多次出現過經營者說了算,擅自把企業改掉、賣掉的情況,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這就屬于經營者的越權行為。這種越權行為都是政府管理“缺位”所致。
由于我國的資本市場發展相對落后,難以通過銀行等市場主體對企業籌資、資本運作等重要財務管理事項予以有效的監督,而國家的宏觀經濟管理,也需要在一定的法律規范下適當轉化為企業財務制度,以合理界定政府管理與企業自主管理的界限和責任。因此,繼公司法和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出臺之后,規范企業財務管理的企業財務通則的出臺,也是完善企業經營法律法規環境的重要舉措。(中國財經報 2006-12-15)
(wlj)
時間:2009-03-27 責任編輯:huayaming
課程推薦
- 注冊會計師普通班
- 注冊會計師特色班
- 注冊會計師精品班
- 注冊會計師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3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實驗班 |
班次特色 |
900元/一門 | 購買![]() |
- 注冊會計師機考模擬系統綜合版
相關文章
無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