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大綱(第二章)
第二章 負 債
[基本要求]
(一)掌握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的核算
(二)掌握應付職工薪酬的內容及其核算
(三)掌握應交增值稅、應交消費稅、應交營業稅的核算
(四)熟悉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的核算
(五)熟悉應交稅費的內容、其他應交稅費的核算
(六)熟悉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和長期應付款的核算
[考試內容]
負債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負債一般按其償還時間的長短劃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兩類。
1.流動負債是將在1年(含1年)或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主要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等。
2.非流動負債是償還期在1年或超過l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第一節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
企業應通過“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償還情況。
第二節 應付及預收款項
一、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是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企業應通過“應付賬款”科目核算應付賬款的發生、償還、轉銷等情況。
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或接受勞務所產生的應付賬款,應按應付金額入賬。應付賬款附有現金折扣的,應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應付款總額入賬。企業轉銷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應按其賬面余額計入營業外收入。
二、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是企業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企業應通過“應付票據”科目核算應付票據的發生、償付等情況。
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應當按其票面金額作為應付票據的入賬金額。企業開出、承兌的帶息票據,應于期末計算應付利息,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三、應付利息
應付利息核算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
企業應當設置“應付利息”科目核算按照合同約定計算的應付利息的發生、支付等情況。
四、預收賬款
預收賬款是企業按照合同規定向購貨單位預收的款項。與應付賬款不同,預收賬款所形成的負債不是以貨幣償付,而是以貨物償付。
企業應通過“預收賬款”科目核算預收賬款的取得、償付等情況。預收賬款情況不多的,也可不設“預收賬款”科目,將預收的款項直接記入“應收賬款”科目的貸方。
第三節 應付職工薪酬
一、應付職工薪酬的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因職工提供服務而產生的義務。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后提供給職工的全部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等,也屬于職工薪酬。
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企業擁有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和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等。
二、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
(一)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的處理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
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國家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將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每期應付的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并確認應付職工薪酬。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職工薪酬的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同時結轉相關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第四節 應交稅費
一、應交稅費的內容
企業根據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
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交納情況。企業交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二、應交增值稅的核算
(一)一般納稅企業
為了核算企業應交增值稅的發生、抵扣、交納、退稅及轉出等情況,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
時間:2013-07-16 責任編輯: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