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對北京市某區地稅局審核員徐曉受賄百萬幫人房產逃稅一案作出判決,認定徐曉構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構成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此外,法院將繼續追繳被告人徐曉違法所得近90萬元。
偷逃稅款的事件屢見不鮮,稅務人員和納稅人合謀逃避稅的事件并不多見,事件一出,引起了多家媒體的關注。本期,《財會信報》記者將透過這一事件討論偷逃稅款的問題,并就問題的解決采訪了相關專家。
稅務人員受賄百萬幫人房產逃稅
根據檢方指控,被告人徐曉于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間,利用其擔任北京市朝陽區地方稅務局審核員的職務便利,伙同該單位協稅員,接受請托人孫某、田某的請托,在辦理北京市朝陽區16套房產的房屋交易納稅的過程中,明知納稅人以偽造的房屋贈與公證書、偽造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等虛假材料申報納稅而審批,通過將二手房交易虛構為無償贈與或一手房交易的手段不繳、少繳應繳稅款,造成國家稅收損失共計人民1 100余萬元,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在辦理上述房屋交易繳稅的過程中,徐曉為請托人孫某、田某不繳、少繳國家應繳稅款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取錢款近100萬元,涉嫌受賄罪。
徐曉于2015年8月29日被查獲歸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歸案后,徐曉提供線索,揭發該區地稅局保存一批有問題完稅檔案的情況,檢察機關據此線索對其他幾名地稅工作人員立案偵查。在法院審理期間,徐曉親屬退繳人民幣15萬元。
徐曉當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事實和罪名未提出異議,其辯護人的辯護稱,公訴機關指控的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與受賄罪應按照受賄罪一罪論處,徐曉有立功表現,建議對其從輕處罰。
行賄者孫某作證稱,他的職業為代辦二手房過戶,后來認識了一些房產中介和稅務局人員,就在辦理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將二手房轉為新房或者以贈與的方式少繳稅。他人找到想避稅的單子后找到孫某,孫某便聯系徐曉等人操作,與他們商量具體方式,辦完業務后,送錢給徐曉以表示感謝。
法院認為,被告人徐曉無視國法,身為國家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受賄罪,依法應并罰懲處。被告人徐曉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包括部分辦案單位尚未掌握的事實),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有立功表現,其親屬退繳部分違法所得,故法院對其所犯罪行依法從輕處罰。
其辯護人關于該案應按照一罪判處的意見,根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瀆職犯罪并收受賄賂,同時構成受賄罪的,除刑法另有規定外,以瀆職犯罪和受賄罪數罪并罰”的司法解釋,認定此項辯護意見不符合司法解釋規定,法院不予采納。
偷逃稅問題普遍存在房地產行業成重災區
對于稅務人員和納稅人合謀避稅甚至偷稅的社會背景和原因,著名稅務專家潘洪新分析,原因有二,一是禁不住利益的誘惑,二是缺乏對規則的敬畏,但根本的原因,是缺乏對規則的敬畏。當對規則的敬畏沒有根植于內心時,老虎傷人便不是偶然,而是必然。因為缺少對規則和法律的敬畏,一些納稅人只要涉及納稅問題,首先想到的是怎么樣能少繳些,而不是如何盡自己所能去履行納稅義務。
潘洪新表示,為了少繳,納稅人可能會采取一些粗暴的方式,正如《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等,這些都是典型的偷稅手段;從稽查的實務來看,一些常見的手段是收入不記賬、不申報或設立兩套賬不申報或少申報收入,虛開發票或接受虛開發票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形式多樣,花樣不斷翻新,但主題永遠沒改變:能偷就偷,能少繳就少繳。一些納稅人則是借助于“外腦”即所謂的專業籌劃人士來避稅,如濫用稅收優惠政策,利用稅收洼地避稅,通過不具備商業實質的行為來規避納稅義務,或利用既有稅收政策的漏洞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這類行為更為隱蔽,因此,危害性也不亞于偷稅。
對于納稅人偷逃稅問題的現狀,北京明稅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施志群表示,目前偷逃稅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偷逃稅現象非常具有普遍性。由于稅制本身、中國經濟發展的特性等原因,納稅人實際偷逃稅款的情況非常普遍。二是手段的隱蔽性。傳統的“買賣發票”的模式逐漸被更為隱蔽的手段替代,而且由于避稅行為主要是合理性問題而非合法性問題,故很多新的模式多以避稅手段替代了傳統的偷稅行為。三是查處的復雜性。傳統的稅收征管都離不開對賬簿資料的審查。現在查處偷逃稅的難度加大主要體現在:互聯網上企業可以直接進行交易而不必通過中介機構,使傳統的代扣代繳稅款辦法無法有效實施;由于電子計算機的普遍運用,賬簿、發票均可在計算機中以電子形式填制,而電子憑證易修改,且不留痕跡,稅收審計稽查失去了最直接的紙質憑據,無法追蹤。
對于各行業的偷逃稅問題,施志群分析,目前,中國絕大部分行業都有可能出現偷逃稅,只要有繳稅要求,就會有偷逃稅行為,總體上以現金交易多的行業為重。以逃避稅重災區的房地產行業企業為例,在房地產行業,企業和金融機構偷漏稅的主要方式大致包括以下四種。一是將合法收入轉移或不記營業收入偷逃稅款。常見的做法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與其他單位合作建房等方式,以房換地,不記收入偷逃稅款;房地產企業以商品房或門面房沖抵工程款不記收入偷逃稅款;房地產企業通過代收各種“初裝費”及基金不記收入偷逃稅款。二是通過土地評估增值虛增開發成本偷逃稅款。按照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規定了注冊資本越多、開發規模越大,則資質等級越高。為了提高資質,規模較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購進的土地經初步“三通一平”開發后,進行虛假土地評估,虛增土地成本,一方面增大了注冊資本,提高了資質,另一方面虛增土地成本直接記入開發成本,可以用來減少企業所得稅。三是采取“真借款、假按揭”偷逃稅款。金融按揭貸款購房方式早已成為房地產銷售業務中的主要方式。有的房地產企業為緩解資金壓力,采取假按揭的方式,通過收集個人身份證、戶口簿搞假銷售,或竄通購房者,虛抬房價搞假按揭,騙取銀行貸款來彌補資金缺口,在賬目處理上不記銷售收入,而是作為長期借款記賬,偷逃國家稅款。四是人為造成賬務核算混亂進行偷逃稅款。常見的做法是不結轉收入,不核算成本;不按財務制度和稅法規定確認收入的實現和開發成本的結轉,而是根據企業的經營、融資的需要隨意確認收入和結轉成本;利用行業特點,人為調整成本。
此外,施志群表示,就自然人個人而言,當前常見的偷逃稅情況有三種。一是個人的工資薪金并未足額申報納稅,而是通過“買票”報銷方式,調節個人所得稅;二是自然人股權轉讓過程中,不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三是個人買賣房產、提供勞務等交易過程中存在“陰陽合同”。
應逐步限制大額現金交易并取消發票制度
對于目前打擊偷逃稅行為可參考的法律,施志群表示,《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了偷稅行為的界定和處罰,這是行政責任的范疇;《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了逃避繳納稅款罪,這是刑事責任的范疇。此外,由于中國當前稅制管理“以票控稅”及“查稅就查票”的特點,有關發票管理和發票犯罪的各類法律、法規、規章均可視為打擊偷逃稅行為的法律依據。
對于如何打擊偷逃稅行為,施志群表示,一是要強調依法治稅。稅務監管人員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有效維護稅法的嚴肅性。稅務行政機關應該落實執法過錯追究制和執法責任追究制,對稅務違法行為予以強硬的法律約束。只有加大法治力度才能有效制止涉稅違法犯罪,才能使合法行為得到鼓勵和發展。對偷逃稅嚴重的,應依法嚴肅處理,以增強納稅人的納稅責任感。對涉及違法的稅務案件,該罰款的罰款,該重罰的重罰,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杜絕“以補代罰、以罰代刑”的情況。二是要強化征管機制,加強稽查力度,預防和遏制偷逃稅行為。稅務行政機關應進一步加大稅收稽查力度,嚴格執行“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四分離工作機制,以確保稽查工作質量,突出稽查重點,在大案、要案查處上有所突破。
施志群還建議,全國人大應盡快修訂《稅收征收管理法》,建立自然人納稅號制度;逐步限制大額現金交易,超過一定數額的交易必須通過非現金方式進行;逐步取消發票制度。長期來看,以票控稅導致大量的發票犯罪且難以解決偷逃稅等問題。稅務部門可考慮增加對于商業活動和交易本身的監控管理,而非發票管理。
對于偷逃稅的打擊,潘洪新表示,對那些性質較為嚴重的“偷、逃、騙、抗”,相關部門要保持一種高壓態勢,持續、穩定、精準地進行強力打擊,維護良好的稅收秩序;而針對情況較為復雜,主觀惡意性不高的避稅案件,稅務機關應注意避稅行為發生和演進的方向及重點,保證稅收政策及時跟進,在第一時間堵塞可能出現的稅收漏洞。此外,納稅人的某些行為看起來可能導致國家稅收權益減少,但依照目前法律是依法合規的,對于這類行為,在新政策出臺前,稅務機關應保持一定的容忍度。稅務機關還應認真聽取納稅人意見,實實在在地降低名義稅負,保持執法與征稅的公平,進一步推進納稅人納稅遵從度的提高。
科目 | 班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初級會計實務 | 精講班套餐:視頻課程(教材精講班+習題解析班+沖刺串講班)、講義資料、模考題庫、押題密卷。 | 290 |
購買![]() |
經濟法基礎 | 精講班套餐:視頻課程(教材精講班+習題解析班+沖刺串講班)、講義資料、模考題庫、押題密卷。 | 290 |
購買![]() |
2門全套 | 精講班套餐:視頻課程(教材精講班+習題解析班+沖刺串講班)、講義資料、模考題庫、押題密卷。 | 580 |
購買![]() |
科目 | 班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初級會計實務 | 通關班套餐:視頻課程(教材精講班+習題解析班+沖刺串講班)+講義資料+模考題庫+押題密卷+當前不過,下期免費 | 480 |
購買![]() |
經濟法基礎 | 通關班套餐:視頻課程(教材精講班+習題解析班+沖刺串講班)+講義資料+模考題庫+押題密卷+當前不過,下期免費 | 480 |
購買![]() |
2門全套 | 通關班套餐:視頻課程(教材精講班+習題解析班+沖刺串講班)+講義資料+模考題庫+押題密卷+當年不過,下年免費。 | 960 |
購買![]() |
科目 | 班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初級會計實務》 | 協議班套餐:視頻課程(教材精講班+習題解析班+沖刺串講班)+講義資料+模考題庫+押題密卷+考試不通過,學費全額退(簽協議) | 1000 |
購買![]() |
《經濟法基礎》 | 協議班套餐:視頻課程(教材精講班+習題解析班+沖刺串講班)+講義資料+模考題庫+押題密卷+考試不通過,學費全額退(簽協議) | 1000 |
購買![]() |
2門全套 | 協議班套餐:視頻課程(教材精講班+習題解析班+沖刺串講班)+講義資料+模考題庫+押題密卷+考試不通過,學費全額退(簽協議) | 2000 |
購買![]() |
科目 | 版本和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初級會計實務 | 模考題庫綜合版: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120 |
購買![]() |
經濟法基礎 | 模考題庫綜合版: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120 |
購買![]() |
2門綜合版 | 模考題庫綜合版: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 | 240 |
購買![]() |
科目 | 版本和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初級會計實務》 | 【題庫和模擬考試系統實驗版】: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押題密卷,考前最后模擬考試成績合格而考試不通過者,退還全部費用。 | 240 |
購買![]() |
《經濟法基礎》 | 【題庫和模擬考試系統實驗版】: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押題密卷,考前最后模擬考試成績合格而考試不通過者,退還全部費用。 | 240 |
購買![]() |
2門實驗版 | 【題庫和模擬考試系統實驗版】:模擬考試+章節題庫+幻燈題庫+手機題庫系統+押題密卷,考前最后模擬考試成績合格而考試不通過者,退還全部費用。 | 480 |
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