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考試《財經法規》考點:增值稅
1.增值稅的概念與分類
(1)概念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提示】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2)分類
按照外購固定資產處理方式的不同,可將增值稅劃分為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和消費型增值稅三種類型。
生產型增值稅——不允許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時扣除外購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
收入型增值稅——允許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時,將外購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扣除。
消費型增值稅——允許納稅人在計算增值稅時,將外購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一次性全部扣除。
我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
【提示】我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進行了四次改革。1984年第一次改革。屬于增值稅的過渡階段。1993年第二次改革。屬于增值稅的規范階段。2009年第三次改革。屬于增值稅的轉型階段。2012年起的第四次改革。屬于增值稅“營改增”階段。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除鐵路運輸外)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自2014年1月起。“營改增”試點擴大到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
【例題5·單選題】增值稅是對從事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提供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 )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A.銷售額
B.營業額
C.增值額
D.收入額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概念。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2.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1)征稅范圍的基本規定
①銷售或者進口的貨物
②提供的加丁、修理修配勞務,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是指有償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但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不包括在內。
③提供的應稅服務
提供應稅勞務是指有償提供應稅服務。但不包括非營業活動中提供的應稅服務。
【例題6·多選題】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的有( )。
A.進口貨物
B.出售自建房屋
C.修理汽車
D.服裝加工勞務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征稅范圍。選項B,房屋屬于不動產。銷售不動產應當征收營業稅。
【例題7·判斷題】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這里的貨物是有形動產。不包括氣體等在內。( )
【答案】×
【解析】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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