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采掘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煤炭采掘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范煤炭企業增值稅進口稅額抵扣范圍。
《通知》稱,為統一煤炭采掘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便于政策理解和執行,進一步明確進項稅抵扣事項。
煤炭采掘企業購進的項目中,兩項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巷道附屬設備及其相關的應稅貨物、勞務和服務;用于除開拓巷道以外的其他巷道建設和掘進,或者用于巷道回填、露天煤礦生態恢復的應稅貨物、勞務和服務。并自2015年11月1日起執行。
時間:2015-11-09 責任編輯:zgksp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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