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稅務師稅務代理實務學習筆記:第一章
E.注冊稅務師可以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選項B,注冊稅務師也可以代理辦理注銷稅務登記;選項C,注冊稅務師有義務制止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違法行為;選項E,注冊稅務師不能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只有稅務機關才能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稅務師事務所
考試要求:熟悉稅務師事務所的設立、變更等事宜
注意:稅務師事務所應當就本所注冊稅務師變動情況,向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備案。第四節 稅務代理的范圍與規則
一、稅務代理的范圍(熟悉)
二、稅務代理中注冊稅務師的執業規則(熟悉)
執業規則類型 | 具體要求 |
注冊稅務師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的情形 |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實報告或者不當證明的; |
注冊稅務師出具報告時,不得出現的行為 | 1.明知委托人對重要涉稅事項的處理與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 |
注冊稅務師不得出現的行為 | 1.執業期間,買賣委托人的股票、債券; |
【例題】注冊稅務師的下列行為,符合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有( )。
A.發現委托人有違規行為經勸阻無效,終止執業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B.執業期間,經委托人認可購買其發行的債券
C.發現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向稅務機關提出意見和修改建議
D.在出具有保留意見的涉稅文書上不簽字蓋章
E.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選項B,注冊稅務師執業期間不得買賣委托人的股票、債券;選項D,注冊稅務師應當在對外出具的涉稅文書上簽字蓋章,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選項E,注冊稅務師不得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第五節 稅務代理的法律關系與法律責任
稅務代理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委托方,稅務代理法律關系的確定以委托代理協議書的簽訂為標志。
一、稅務代理的法律關系(熟悉)
階段 | 具體內容 | |
確立 | 確立的前提 | (1)委托項目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
確立程序及形式 |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 | |
變更 | 1.委托代理項目發生變化的 | |
終止(注意自然終止與人為終止的區別) | 自然終止 | 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 |
人為終止(分清委托方、受托方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情形,本章重要考點) | 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情形: | |
稅務師事務所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的情形: |
例題:
1.(2000年單選)下列情況屬于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的情形是( )。
A.委托人單方終止代理事項
B.注冊稅務師被注銷執業資格
C.受托方被取消代理資格
D.合同規定的稅務代理期限屆滿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
2.(2010年多選)委托方( ),稅務師事務所可以在代理期限內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A.更換法定代表人
B.實施虛開發票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
C.不按期支付費用
D.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
E.被稅務機關查補有偷稅行為,并被處以稅務行政懲罰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師事務所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托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托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仍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托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二、稅務代理的法律責任(熟悉)
(一)委托方的法律責任
除了按規定承擔本身應承擔的稅收法律責任外,還應按規定向受托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二)受托方的法律責任(相對重要)
1.根據《民法通則》第66條的規定,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和《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責任人 | 具體措施 |
注冊稅務師 | 注冊稅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責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間不得對外行使注冊稅務師簽字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應當向社會公告: |
稅務師事務所 | 稅務師事務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向社會公告: |
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 | 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出具虛假涉稅文書,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向社會公告。 |
(征管法實施細則第98條的規定)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委托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
【例題】(2003年單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稅務代理人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應( )。
A.由稅務代理人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
B.由納稅人補繳應納稅款,由稅務代理人補繳相關的稅收滯納金、罰款
C.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D.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委托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除由納稅人繳納或者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外,對稅務代理人處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三)對屬于共同法律責任的處理——共同承擔法律責任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例題:
1.(2010年單選)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將( )。
A.由委托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B.只由委托人負責任,代理人不負責任
C.由代理人負責任,委托人不負責任
D.由稅務機關認定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責任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2009年簡答,6分)某省國家稅務局擬在2008年8月~10月對超市增值稅繳納情況進行專項稽查,根據計劃部署,要求各個相關企業于2008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稅務師事務所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及補繳稅款情況以書面報告形式報所在縣(或市)稅務稽查局。
2008年4月17日某縣綜合超市的相關人員找到誠信稅務師事務所的執業注冊稅務師王某,要求對綜合超市的增值稅繳納情況進行代理檢查,出具增值稅納稅情況鑒證報告,并代為撰寫向縣稅務稽查局的自查報告,同時表示此項業務的報酬可以不通過稅務師事務所而直接付給王某個人。
按照注冊稅務師執業的有關要求簽訂協議后,王某及其輔助人員于2008年4月22日對綜合超市增值稅納稅情況進行審核,發現該超市存在虛開農產品收購憑證問題,且數額巨大,超市負責人要求王某在鑒證報告和自查報告中對上述事項不予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