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財務管理》第七章稅務管理必看考點
第七章 稅務管理
本章屬于次重點章。主要關注客觀題和計算分析題。
教材的變化:
本章是2010年教材新增內容。
需要掌握的考點:
考點一:企業稅務管理的原則
企業稅務管理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
2.服從企業財務管理總體目標原則。
3.成本效益原則。
4.事先籌劃原則。
考點二:稅務管理的內容
企業稅務管理的內容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企業涉稅活動管理,二是企業納稅實務管理。從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與稅務的聯系來看,其內容大致可作如下劃分:
1.稅務信息管理。
2.稅務計劃管理。
3.涉稅業務的稅務管理。
4.納稅實務管理。
5.稅務行政管理。
考點三:債務籌資的稅務管理
債務籌資稅務管理要點:
1.銀行借款的稅務管理。
2.發行債券的稅務管理。
3.企業間拆借資金的稅務管理。
4.借款費用的稅務管理。
5.租賃的稅務管理。
考點四:權益籌資的稅務管理
權益籌資稅務管理要點:
1.發行股票的稅務管理。
2.留存收益籌資的稅務管理。
3.吸收直接投資的稅務管理。
考點五:研發的稅務管理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具體辦法是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計入當期損益,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于企業由于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形成企業年度虧損部分作為納稅調減項目處理。
考點六:直接投資的稅務管理
(一)投資方向(行業)的稅務管理。
(二)投資地點的稅務管理。
(三)投資方式的稅務管理。
(四)企業組織形式的稅務管理。
考點七:間接投資的稅務管理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債利息收益免交企業所得稅,而購買企業債券取得的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也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考點八:采購的稅務管理
(一)購貨對象的稅務管理。
(二)購貨運費的稅務管理。
(三)代購方式的稅務管理。
(四)結算方式的稅務管理。
(五)采購時間稅務管理。
(六)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
考點九:生產的稅務管理
(一)存貨的稅務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稅收管理。
(三)人工工資的稅務管理。
(四)費用的稅務管理。
考點十:銷售的稅務管理
(一)銷售實現方式的稅務管理。
(二)促銷方式的稅務管理。
(三)特殊銷售行為的稅務管理。
考點十一: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管理
(一)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準予扣除項目-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應交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
(二)應納稅收入的稅務管理。
(三)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管理。
(四)稅前扣除項目的稅務管理。
(五)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管理。
(六)以前年度虧損的稅務處理。
考點十二:虧損彌補的稅務管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稅前利潤彌補,但彌補虧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五年內不論是盈利還是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年限計算。
稅法關于虧損彌補的規定為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虧損結轉的規定,盡可能早地彌補虧損,獲得稅收利益。
考點十三:股利分配的稅務管理
上市公司自2005年6月13日起,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但股利的形式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在計稅時有所不同。現金股利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股票股利以派發紅利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疑難問題解答
【問】教材的例7-9中,為什么要把運費乘以7%減去?
【答】一般納稅人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以及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承運方貨票開給購買方,銷售方先代墊后又收回的代墊運費除外,可依據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所列運費金額依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準予扣除,但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不得計算扣稅。
本章屬于次重點章。主要關注客觀題和計算分析題。
教材的變化:
本章是2010年教材新增內容。
需要掌握的考點:
考點一:企業稅務管理的原則
企業稅務管理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
2.服從企業財務管理總體目標原則。
3.成本效益原則。
4.事先籌劃原則。
考點二:稅務管理的內容
企業稅務管理的內容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企業涉稅活動管理,二是企業納稅實務管理。從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與稅務的聯系來看,其內容大致可作如下劃分:
1.稅務信息管理。
2.稅務計劃管理。
3.涉稅業務的稅務管理。
4.納稅實務管理。
5.稅務行政管理。
考點三:債務籌資的稅務管理
債務籌資稅務管理要點:
1.銀行借款的稅務管理。
2.發行債券的稅務管理。
3.企業間拆借資金的稅務管理。
4.借款費用的稅務管理。
5.租賃的稅務管理。
考點四:權益籌資的稅務管理
權益籌資稅務管理要點:
1.發行股票的稅務管理。
2.留存收益籌資的稅務管理。
3.吸收直接投資的稅務管理。
考點五:研發的稅務管理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具體辦法是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計入當期損益,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于企業由于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形成企業年度虧損部分作為納稅調減項目處理。
考點六:直接投資的稅務管理
(一)投資方向(行業)的稅務管理。
(二)投資地點的稅務管理。
(三)投資方式的稅務管理。
(四)企業組織形式的稅務管理。
考點七:間接投資的稅務管理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債利息收益免交企業所得稅,而購買企業債券取得的收益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也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考點八:采購的稅務管理
(一)購貨對象的稅務管理。
(二)購貨運費的稅務管理。
(三)代購方式的稅務管理。
(四)結算方式的稅務管理。
(五)采購時間稅務管理。
(六)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
考點九:生產的稅務管理
(一)存貨的稅務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稅收管理。
(三)人工工資的稅務管理。
(四)費用的稅務管理。
考點十:銷售的稅務管理
(一)銷售實現方式的稅務管理。
(二)促銷方式的稅務管理。
(三)特殊銷售行為的稅務管理。
考點十一:企業所得稅的稅務管理
(一)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準予扣除項目-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應交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
(二)應納稅收入的稅務管理。
(三)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管理。
(四)稅前扣除項目的稅務管理。
(五)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管理。
(六)以前年度虧損的稅務處理。
考點十二:虧損彌補的稅務管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稅前利潤彌補,但彌補虧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五年內不論是盈利還是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年限計算。
稅法關于虧損彌補的規定為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納稅人可以充分利用虧損結轉的規定,盡可能早地彌補虧損,獲得稅收利益。
考點十三:股利分配的稅務管理
上市公司自2005年6月13日起,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但股利的形式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在計稅時有所不同。現金股利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股票股利以派發紅利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疑難問題解答
【問】教材的例7-9中,為什么要把運費乘以7%減去?
【答】一般納稅人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以及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承運方貨票開給購買方,銷售方先代墊后又收回的代墊運費除外,可依據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所列運費金額依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準予扣除,但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不得計算扣稅。
時間:2010-05-07 責任編輯:Adamina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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