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內部精選題二(9)
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
【答案】B
【解析】我國原來開征的是生產型增值稅,2009年1月1日后全面改成消費型增值稅,實現了“增值稅轉型”。
2.
【答案】D
【解析】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包括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進口貨物。貨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動產之外的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3.
【答案】C
【解析】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1)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行為;(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4.
【答案】B
【解析】郵政部門以外其他單位和個人發行報刊,征收增值稅;郵政部門發行報刊的業務要繳納營業稅。
5.
【答案】A
【解析】自2007年1月1日起,音像制品的增值稅稅率由17%下調到13%。
6.
【答案】B
【解析】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2)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3)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準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7.
【答案】B
【解析】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不計入價外費用。
8.
【答案】A
【解析】油氣田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生產性勞務,應當在勞務發生地按3%預征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9.
【答案】D
【解析】從銷售方取得的培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10.
【答案】C
【解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應當自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11.
【答案】D
【解析】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
12.
【答案】D
【解析】根據規定,納稅人進口貨物,應當自海關填發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13.
【答案】A
【解析】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14.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出口增值稅的出口退稅有關規定;外貿企業出口適用“先征后退”的方式。
15.
【答案】D
【解析】選項ABC 均可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6.
【答案】C
【解析】該企業當期準予扣除的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45000×13%=5850(元)。
17.
【答案】C
【解析】混合銷售行為以企業主營項目交稅,該企業主營項目是交納增值稅的項目,則單獨收取的運費看作企業價外費用,進行價稅分離,一并繳納增值稅。該家具廠應繳納的增值稅=[30000+1000÷(1+17%)]×17%=5245.30(元)。
18.
【答案】A
【解析】選項BD: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選項C: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
19.
【答案】C
【解析】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該廠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187.2÷(1+17%)+39.78÷(1+17%)÷2×(5+2)]×8%=(160+119)×8%=22.32(萬元)。
20.
【答案】C
【解析】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
21.
【答案】A
【解析】組成計稅價格=(30+4)÷(1-15%)=40(萬元),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40×15%=6(萬元)。
22.
【答案】C
【解析】組成計稅價格=(90+18)÷(1-10%)=120(萬元),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120×10%=12(萬元)。
23.
【答案】C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屬于應當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的起運地或所在地在境內。
24.
【答案】B
25.
【答案】D
【解析】納稅人帶料加工、翻新改制金銀首飾的,在受托方交貨時納稅。
26.
【答案】A
【解析】委托加工生產方式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料的生產方式。
27.
【答案】C
【解析】應繳納的消費稅=63180÷(1+17%)×56%+72000×36%+(600+1200)×0.6=57240(元)。
28.
【答案】 C
【解析】 選項A:生產設備征收增值稅,不征收消費稅;選項B:煙酒零售商店銷售外購的已稅煙酒,不屬于消費稅的納稅環節,不再繳納消費稅;選項D: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
29.
【答案】B
【解析】組成計稅價格=[200000×(1+10%)+1200×2×0.5]÷(1-20%)=276500(元),應繳納的消費稅=276500×20%+1200×2×0.5=56500(元)。
30.
【答案】 D
【解析】 選項A:納稅人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換取生產資料,按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價格計算應納消費稅;選項B:納稅人通過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按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選項C:香皂不屬于應稅消費品范圍。
31.
【答案】C
【解析】不免稅意味著征稅,不可能意味著退稅。我國出口退稅政策中沒有這個規定。
32.
【答案】A
【解析】外貿企業從生產企業購進貨物直接出口,屬于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算應退消費稅稅款的依據是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貨物時征收消費稅的價格,及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不包括其他費用。該外貿公司出口化妝品應退的消費稅=25×30%=7.5(萬元)。
33.
【答案】B
【解析】(1)選項A:納稅人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2)選項C:納稅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3)選項D:而納稅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4.
【答案】D
【解析】選項D:卷煙廠用于生產卷煙的自制煙絲,在煙絲出廠銷售或用于其他方面時繳納消費稅;用于連續生產卷煙的,不需要繳納消費稅。
35.
【答案】B
【解析】(1)選項A: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為報關進口的當天;(2)選項C: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為提貨的當天;(3)選項D: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只有選項B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