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是南亞大陸最大的國家,但其經濟的發展并不是一帆風順的。近年來,印度在利用外資方面加大了力度。
一、經濟概述
印度獨立以后,制定了優先發展重工業和進口替代的發展戰略,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由于外貿逆差較大,國際收支嚴重失衡。9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發展巨大的變化,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明顯加強。原蘇聯解體后,各國先后同西方國家建立了對外開放的經濟關系。原來與印度同處一個發展水平的韓國、中國臺灣省、泰國等經濟已經起飛,促使印度認真研究了這些國家的經驗,自1991年起,著手進行外貿體制改革,逐步放寬了吸引外資和進出口貿易政策,降低關稅,調整匯率,設立出口加工區等經濟特區,并采取了其它的優惠措施鼓勵外商投資。
二、加工貿易政策
(一)加工貿易的關稅政策
從關稅角度而言,印度對加工貿易管理的辦法主要有兩種:一是列名管理,二是自由貿易區。
1.列名管理
列名管理是指:進口列名的貨物用于生產出口產品,或生產產品供完全出口型企業使用,免除全部關稅和附加稅。
管理機構:國家工業和民用工業供應部(工業開發司)指定成立的“完全出口型企業審批局”,負責對該類企業的審批。
管理程序:進口商要享受該項稅收優惠,在進口貨物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的許可證,在海關保稅監管下進行加工;進口商將按100%的比例或按審批局規定的百分比,在規定的時間內(或在審批局同意延長的期限內)出口產品。
進口貨物轉移:根據商業部制定的進出口政策規定,經過開發司專員或審批局的批準,并取得助理海關專員的同意,進口商可以將進口貨物結轉到國內的其它地方,但是:(a)設備等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和附屬電站應按折舊后的價格補稅,稅款按補稅時的匯率計算;(b)除(a)項規定以外的其它貨物,應按進口日的價格補稅,稅款按補稅時的匯率計算;(c)舊包裝材料如紙板箱、聚丙烯包裝袋等不能再重復使用的,可免征稅款。
2.自由貿易區
自由貿易區中完全出口型企業加工列名產品進口的原料,免除全部關稅和附加稅。在自由貿易區中雖然也實行列名管理,但產品種類和管理方法不同。
管理程序:進口商為執行出口合同,應事先按進出口登記手冊辦法的規定,先領取進出口登記手冊(包括進口許可證);進口許可證上應注明所進口的貨物,貨物的價值、數量、名稱和技術指標應登記在進出口登記手冊上;進口商在報送時需向助理海關專員出示進出口證明進口商已在銀行辦理擔保手續或其它法律效力約束的手續;按規定填寫報送單申報貨物,如果貨物未能按照前述的用途使用,進口商應支付相當于應征稅款的金額;貨物通關后,應直接送入出口貨物的生產工廠,并立即登記在出口商(生產廠家)的記錄中,如果進口商不是生產廠家,進口商應將貨物轉交生產廠家,生產廠家的名字應登錄在進出口登記手冊上,進口商應保留進口貨物的全部賬目;加工成品應在進出口登記手冊規定的期限(或批準延長的期限) 內出口;進口貨物只能用于規定的用途;進口貨物不能全部或部分地出售、借出或以其它方式轉讓,或做其它處置;進口貨物只能在指定的口岸進口;進出口登記手冊的持有人為保證出口貨物的交貨期,在取得進出口登記手冊以前,應當允許采用進口的替代貨物,但其進口量只能是所出口貨物實際需要的;與出口成品配套出口而進口的備品備件,不能超過進出口登記手冊上進口貨物總價值的5%。
(二)出口特區
近年來,印度出口加工區、出口導向型企業和出口促進工業園的設立對印度出口起到了重要作用。
1.出口加工區
印度的出口加工區是通過財政屏障從國內關稅區分離出來的相對獨立的區域,旨在以較低的成本為出口生產提供一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免稅環境,使出口加工區的產品以質量和價格優勢在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目前,印度共有7個出口加工區,如古吉拉特邦的坎德拉,孟買的桑特克魯茲等。出口加工里,服務機構一應俱全。截止到1999年11月,共有553個企業在出口加工區經營。
在出口加工區,對于出口導向型企業予以包括免稅在內的優惠,如可在國內關稅區銷售各類出口產品,數值可達出口產品FOB價格的50%;為在出口加工區建立私人保稅倉庫提供便利;企業為出口而在國內關稅區采購商品可免交貨物稅等。
2.出口促進工業園區
為了鼓勵各邦政府興建旨在促進出口產品的基礎設施,印度政府于1993/94年度提出了出口促進工業園區計劃。按比例,印度中央政府要向各邦政府提供實施這些工業區計劃75%的資金,一般所提供的資金一次最多為1億盧比,并可繼續提供資金,額度為設在該工業區每個企業出口總值的2%,期限為該企業進行商業運營投產后的前5年。
目前,印度中央政府已經批準了20項建立出口促進工業園區的申請,它們分別分布在旁遮普邦、北方邦、哈里亞那邦、中央邦等20個邦。其中,拉賈斯坦邦的西特普拉、卡納塔卡邦的班加羅爾和馬哈拉施特拉邦的阿姆巴納瑟出口工業園區已經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