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C |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匯票出票的效力。(1)追索權的行使對象不僅限于出票人,所以A選項錯誤;(2)出票行為是單方行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義務,只有付款之權限。但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使其具有承兌人的地位,在其對匯票進行承兌后,即成為匯票上的主債務人。所以B選項錯誤;(3)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一旦該行為成立,就必須保證該付款能得以實現。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就應該承擔票據責任。所以C選項正確;(4)票據的變造應依照簽章是在變造之前或之后來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前,應按原記載的內容負責;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后,則應按變造后的記載內容負責。所以D選項錯誤。 |
答案:ABCD |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票據法律關系的主體。票據當事人有出票人(亦稱發票人)、持票人、承兌人、付款人、受款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 |
答案:ABCD |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行為成立的有效條件。 |
答案:BC |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的簽章。(1)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的簽名或者蓋章。(2)個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該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3)銀行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4)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 |
答案:BC |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權利的取得。根據規定,以欺詐、偷盜或者脅迫等手段取得票據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惡意取得票據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因此選項B的說法是正確的;凡是無對價或無相當對價取得票據的,如果屬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據權利,但票據持有人必須承受其前手的權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權利因違法或有瑕疵而受影響或喪失,該持票人的權利也因此而受影響或喪失。本題中,丙是接受贈與取得的票據,此時受前手乙的權利瑕疵影響,不享有票據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