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東生
2000年5月18日財政部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明確了或有事項的定義、確認、計量以及披露,這不僅為規范會計處理提供了操作指南,也對或有事項的審計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一、或有負債
因為或有事項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所以在審計過程中應先區分或有資產和或有負責。"或有事項準則"關于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可以看出負債主要有以下幾點特征:①是現時的義務;②是一項強制性義務;③負債的履行會導致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出。
(一)或有負債確認的審計
"或有負債"的內容:①應收票據貼現或背書轉讓。對于應收票據貼現來說,貼現人對于貼現票據負有到期償還的責任,這種負債是否發生在票據到期前不能確定,故貼現人負有一項或有負債。對于允許背書轉讓的票據來說,當付款人不能付款持票人對出票人、背書人或其他債務人要仙連帶責任,這也是一種或有負債。②債務擔保。企業對其他企業的債務擔保要如期履約,在擔保期間企業即承擔或有負債。③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如未確定訴訟的結果,而有賠款的可能時,作或有負債入帳。④積欠優先股股利。不必作為或有負債入帳,但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常見的"預計負債"有:①產品售后服務保證。售后服務成本應于收益實現期間估計列示,以符合配比原則。②應付促銷活動贈品。贈品的成本應列為營業費用,于貨物出售當期反映,以與銷售收入相配比。在進行或有負債確認審計時應遵循以下程序進行:
1、向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詢問關于或有事項的內部矛控制政策、程序和措施,評價相關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2、向被審計單位索取對下列事項的說明和評價:管理當局聲明書;被審計單位現存的關于或有負債的文件和憑證;被審計單位與銀行間的往來函件;被審計單位的債務說明書。
3、向被審計單位的法律顧問或律師進行函證,以獲取他們對資產負債表日已存在的以及資產負債表日至復函日這一時期內存在的或有負債的確認證據。
4、復核上期和本期稅務機關的稅收結算報告,以發現被審計期間有關納稅方面可能發生的稅務糾紛。
5、向被審計單位的往來銀行函證,要求銀行提供關于被審計單位應收票據貼現和貸款擔保等或有事項的證據。
6、復核被審計單位董事會和股東大會記錄,查找是否有訴訟事項或其他或有事項。
7、復核現存的審計工作底稿,尋找任何可以說明潛在或有負債的資料。
8、尋找被審計單位對未來事項和協議的承諾。由于承諾往往會使被審計單位承擔某種推定義務,因此可能與可有負債密切相關。
(二)或有負債計量、披露的審計
在具體對與或有事項有關的義務加以確認時,應同時考慮以下幾點:第一,該項義務為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第一,該項義務的子結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第三,該項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如果與或有事項有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則企業應將確認為一項負債并通過"預計負債"科目進行核算,并在該科目下分別不同性質設置"未決訴訟"等二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審計機關在進行審計時應關注以下內容:
1、預計負債的金額。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的金額,應該是清償該負債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如果這種支出存在一個金額范圍,則最佳估計數可按該范圍的上、下金額的平均數確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個金額范圍,則最佳估計數的確認方法是:①當或有事項涉及單個項目時,最佳估計數按發生概率最大時的金額確定;②當或人事項涉及多個項目時,按各種可能發生額及對應概率計算的加權平均數作為最佳估計數。
2預期可獲補償的處理。如果清償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所需支出的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或其他補償,則補償金額只有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才能作為資產項目單獨確認。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所確認的預計負債的帳面價值。
3、預計負債的列報和披露。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預計負債,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進行反映,同時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對各種預計負債形成的原因及金額作出披露。在對或有事項確認負債的同時,應確認一項支出或費用,這項支出或費用應在扣除確認的補償金額后,在利潤表中與其他支出或費用合并反映。
二、或有資產
"或有事項準則"關于資產的定義是:"資產,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可以看出資產有以下四個特征:①是一種資源;②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③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④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一方面,或有資產的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有資產不符合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關于資產的定義,因此企業不應確認或有資產。另一方面。基于穩健原則,或有資產一般不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但如果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則應在會計報表中披露其形成原因,如果能夠預計其產生的財務影響,還應披露相應的金額。審計機關在審計或有資產時,應合理判斷或有資產是否符合披露條件;對于已作披露的或有資產,應特別關注其披露方式是否適當,不能讓會計報表使用者認為被審計單位所披露的或有資產肯定會實現,以免產生錯誤預期或誤導。
作者:賈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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